跨年发票可以入账吗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本刊记者 周嵘 字号:【

  在一次村级财会人员培训班上,有位年轻的代理会计提问:2017年初收到很多2016年的发票,包含村干部的交通费、年底村民聚餐购买食材发票,还有2016年度购置建材的发票,这些跨年发票是否可以入账呢?这位会计的问题很有代表性,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都会接受很多发票,因为业务繁忙或发票没有及时获得,经常会出现下年度需要报销上年度发票的情况,那么这些遗漏的发票在跨年后还能报销吗?

  什么是跨年发票

  所谓跨年发票,通常是指下面三种情况的发票:

  第一种:发票开具时间是上一年度,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在上一年报销(支付)做账,报销(支付)和做账时间却是在次年。比如,出差人员1月份报销上一年度12月份的出差费用,车票和食宿发票上写的均为上年度日期。

  第二种:经济业务发生在上一年度,款项支付也在上一年度,却没有在上一年度收到发票。比如,村集体经济组织2016年向农资公司购入大批量农资,需要预付全部款项,农资公司在2016年12月31日前已开具发票,但直到2017年1月才将发票交给村集体。

  第三种:经济业务发生在上一年度,款项支付也在上一年度,但发票开具日期为本年度。比如,村集体经济组织2016年向农资公司购入大批量农资,2016年12月31日前已收到农资,但直到2017年2月农资公司才在当期开具发票交给村集体。

  跨年发票如何入账

  据了解,很多代理会计都对跨年发票感到头疼,尤其是年轻会计人,一方面缺乏经验,另一方面会计权责发生制的概念深刻于心,害怕发票跨年入账带来麻烦。其实跨年发票没那么可怕。

  1. 如果是2016年的费用,开具时间也是2016年,但是报账时间或付款时间却是2017年,该怎么处理?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2016年的支出不能列支为2017年的费用。但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果2017年真的发现2016年未入账的费用,可以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如果金额小,可以直接计入2017年当年费用,但如果金额大的话,就要通过调整2016年“本年收益”进行核算。前述的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的跨年发票都可以这样处理。

  针对这种跨年发票,会计人员需要学会两个小技巧:一是提醒要报账的村集体尽可能在年底前报账,如果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账的应在年底前向代理会计提供预计金额。二是年底时根据村集体上报的预估金额确认相关费用,同时确认相关负债,在次年报账时再冲减相关负债和调整相关费用金额,这样也是合乎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

  2. 属于预付款性质的发票该怎么处理?

  根据发票的开具规则,在销售方或服务提供方在预收款时开具全额发票也是合法的。因此,我们首先要把发票对应的经济事项分清楚,看是不是属于预付款的性质。如果属于预付款性质的发票,即便是跨年了,也是可以的。如果会计人员是跨年后的2017年2月15日才收到发票,完全可以把该发票做在2017年2月份的账里。前述的第三种情况可以这样处理跨年发票。

  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大批存货的业务,会计人员需要掌握一点:即使收到发票也不应该马上入账,因为存货必须要经过验收入库,通常要等到验收合格后才能确认业务并做账。比如,村集体经济组织在2016年12月31日收到一批农资,发票随货到的,该批农资于2017年1月3日验收合格后入库。此处,发票虽然是2016年的,但是可以正常做在2017年度,不需要作任何调整。

  同样道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购置的固定资产,如果因为验收、安装等导致发票入账时间跨年,也是可行的。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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