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扶贫干部 “雁过拔毛”式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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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新化县温塘镇枫树村村干部虚报截留移民避险搬迁安置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3年,枫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柒喜、原村文书刘满日、原村计生专干曾艳春等村干部,以改善住房困难移民户居住条件为由,申报领取了23户移民避险搬迁安置资金共计70.3万元(其中,虚报7户,资金22.5万元),枫树村将40.5万元截留挪用。在审核验收工作中,县移民局及温塘镇移民站11名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实地验收均未发现申报资料造假、虚报建房户等问题。此外,枫树村还挪用救灾资金6.82万元,私设“小金库”759.73万元。刘柒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刘满日、曾艳春分别被解聘,3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党员干部被问责,温塘镇移民站原站长刘龙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新化县移民局重点项目办主任刘智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刘扬眉、温塘镇经管站原站长吴访光等9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青海省共和县扶贫开发局违规实施扶贫项目等问题。2014年,共和县扶贫开发局负责组织实施龙羊峡镇查那村700亩核桃经济林扶贫产业发展项目,未经过公开招标程序和签订项目合同,原局党支部书记、局长仓周加把项目直接交给兰州某公司实施。该公司实际栽植核桃苗木面积仅为291.5亩,县扶贫开发局组织验收时“走过场”,即将112万元扶贫资金拨付给该公司,次年,核桃苗木大面积枯死,查那村群众未能从扶贫项目受益。其间,仓周加及亲属赴云南旅游,机票、食宿等费用约1万元由该公司老板支付。仓周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山东省青州市王府街道东刘井村村干部贪污低保、五保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东刘井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延玉将低保户、五保户存折收到自己手中保管,先后提取10户低保户的59笔低保补助、4户五保户的30笔五保补助,共90249.83元,其中,实际发放低保户、五保户及其他困难村民40690元,个人占有49559.83元。李延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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