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换届岂容商人幕后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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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人出资105万元‘助选’,幕后操控村‘两委’决策长达8年,控制该村资源出让、工程发包,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谋利达400多万元。”广东省纪委近日通报省内近年来查处的6起违反村“两委”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例,其中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洋边村的这一案例发人深省。

  2002年,林文聪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首次参选便当选了村委会主任。然而,在2005年的换届选举中,由于竞选对手贿选,林文聪未能继任。这让林文聪深受打击。2008年村“两委”换届时,林文聪“吸取教训”,向商人徐永长和岑建红筹资30万元用于贿选,并承诺通过“运作”村里的“三资”作为回报。2011年,林文聪等人再次向徐永长、岑建红借资75万元用于贿选。因被人举报,林文聪被取消了参选村委会主任的资格,但在贿选资金的助力下,林文聪等人匆忙中推出的新候选人还是顺利当选村委会主任,他自己也留任村党支部书记。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林文聪等人接受不法商人提供的“竞选经费”,就得接受对方“将村里所有的土地转让权和项目发包权交由他们操作”的条件。林文聪当选后,村里的土地和物业,卖哪块、何时卖、卖给谁、底价多少,都由不法商人说了算。表面上,村里卖地或工程招投标,都是经村“两委”集体决策,实际上,围标串标成了以林文聪为首的村“两委”干部报答不法商人的自觉行动。有时就连招标公示环节都弄虚作假,招标公告在公示栏张贴出来,拍照后就立即撕毁,不让群众知情。村里的资产、资源,成了不法商人肆意瓜分的“唐僧肉”。

  仅2010年5月至2011年11月,林文聪在徐永长、岑建红等人授意下,主导洋边村村委会未经土地主管部门规划批准就擅自转让集体土地60多亩。其中,一块12亩的土地由徐永长、岑建红安排中间人低价投得后高价倒卖,差价69.7万元由徐永长、岑建红瓜分。

  由于该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不力,村里资产、资源流转程序不透明,给了林文聪等人浑水摸鱼的机会。对徐永长、岑建红无暇顾及的一些小地块,林文聪就“自主开发”,并利诱其他村干部参与。2010年10月,林文聪操控村委会低价出让一块土地,然后高价倒卖出去,林文聪分得16.56万元,其他村干部各分得7000元。2013年1月,林文聪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卖地款不入账的手段,侵吞集体资金36万多元。

  2015年7月,新会区纪委给予林文聪、钟荣汉开除党籍处分,二人的职务分别被按程序罢免;其余4名村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永长、岑建红由当地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今年的村级换届工作中,该区通过举办农村“两委”干部换届纪律专题培训班、通报农村党员干部违纪典型问题、严惩破坏选举行为等,进一步严肃了换届纪律。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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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评论员

  贿选让村支“两委”成了商人手中的“牵线木偶”,任人摆布、任人鱼肉,花重金谋职位,以职位谋私利,真是一场村干部与商人“坐地分金”的荒诞剧。

  网友

  商人贿选固然可恨,但最令人痛心疾首的还是村干部没有原则底线。必须严把村干部“入口关”、“监督关”、“惩治关”,用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举措狠刹歪风邪气,保证村级组织换届清静、安静、干净。

  网友

  案件暴露了地方政府在预防、监督村干部违纪违法能力上的短板。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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