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及各级政府对“三农”扶持力度持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益设施、扶贫开发和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村级民生工程项目逐年增多。与此同时,村级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工程款项支出不规范现象却依旧存在。笔者参与了对福建省将乐县开展的村级财务审计和财务检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对切实加强村级工程支出规范化管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谈些看法。
一、村级工程款支出管理规范性亟待提升
1.工程发票使用不规范。使用工程材料发票代替工程款发票,如某村农桥及机耕道改造工程,工程造价39.6万元,采取完全承包的建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工程款时,承包人以水泥、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发票,租赁费、运费等劳务发票以及务工工资等形式代替工程税务发票。
2. 预付工程款不规范。一些村没有根据工程进度凭税务发票支付工程款,工程款采用先凭领条预付,待工程验收通过后再结算并开具税务发票。这容易导致工程款出现超付现象,一些工程长期不进行验收决算。如某村2012年7月道路工程建设20万元和村部大楼建设31万元至今未验收决算(已预付工程款49万元)。
3. 零星工程支出不规范。农田水利、道路桥梁、公益设施的修缮和清理等村级零星工程金额从几百、几千至几万元,大多以领条、材料款、台班费、村民误工工资等形式支出。如支付村级零星工程挖掘机台班费,有的没有附台班计时签证单或签证单记录不完整;有的不开具正式税票,而是以领条或是用务工工资的形式支付;有的用柴油发票抵;有的虽然开具正式税票但没有具体时间和结算清单,也没有附工程协议或会议记录。
4. 村民用工支出不规范。村级很多零星工程以村民误工工资形式支付,误工表一般只有用工事项、天数、人数、金额,大多数村没有附详细的用工记录表,没有具体的用工时间和事由,一些金额较大的误工支出没有按规定附相关会议研究记录。财务审计中笔者对某村2014年度零星工程修缮、清理村民误工支出表进行了统计,共有27项金额14.43万元,这些支出大多没有附具体的用工记录,真假难辨。有的村为规避税收,将本该开具正常发票的工程费用以误工费方式列支,少数村甚至出现将无法列支的不合理支出以误工工资形式变相入账。如某村2015年7月将换届选举期间发生的不合理费用1.2万元以冬春节水项目误工工资形式支出。
5. 变相支付工程款。一些村为节省投资、简化程序,将一些小额农田水利和公益设施建设工程下放到工程所在的自然村(村民小组),村集体以资金拨付或补助的形式支持相关工程建设。如2015年11月某自然村巷道硬化工程4.4万元,村里为规避税收和招投标,以村民小组名义实施,款项直接拨付村民小组长,未经招标也不开具正式发票。此类工程在资金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责任风险。
6.工程超预算现象较为普遍。如某村“体育文化中心”工程项目工程预算64.2万元,后续追加附属工程15.8万元,经某工程公司审核(送审105.9万元、核减12.7万元),审核后结算价93.2万元,超出工程预算16.5%;又如某村塘下道路工程预算5.7万元,实际决算6.9万元,超出工程预算21%,且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
7.工程款支出附件不齐全。村级项目工程款支出没有统一规范的资金审批表,大多数村支付工程款时所需附件如招投标资料、工程建设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决算清单以及相关会议记录等材料不完整;水毁修复、河道清理、道路维护和清理等零星小额工程支出大多也没有附相关会议记录和协议合同。
二、加强村级工程款支出管理的建议
村集体因生产经营管理及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发生的工程建设支出日渐增多,工作中有的村图省事、怕麻烦,有的村为省投资、赶进度,有的是出于个人某种目的,导致村级工程决策不民主、支出不规范,这些现象蕴含着较大的廉政风险,势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须尽快规范。
1. 规范制度建设。虽然各级各部门各行业都出台了相应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但系统规范的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与村级工程建设相适应的管理平台至今空白。因此,要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招投标额度,规范招投标行为,严格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工程款支付。同时要设立村级工程管理机构,统一操作程序和标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2. 规范财务管理。一是严格把好审批关,规范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审批单,注明收款单位及开户行账号、项目名称、建设年份、预算价、合同价、支付额度、付款依据等基本要素;工程款支付额度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行总量控制,留足质保金;支付工程款要根据工程进度凭税务发票统一网银转账方式付款,严禁大额现金支付。二是加强票据审核,所有工程项目要统一使用税务发票;村级农田水利、道路桥梁、公益设施的修缮和清理等村里组织实施的零星工程建设,外购材料款须开具正式发票并注明用途;同时要强化村务监督小组和农村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工程支出票据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核。三是要规范误工费支出,要建立村民用工管理台账,设置用工登记簿,详细记录具体的用工时间、事由、天数、地点、人员、标准和金额。四是要审慎对待工程转移至村民小组的做法,要从有利于工程建设的角度出发,对一些小额零星工程项目确实有必要下放至小组实施的,应严格落实工程责任制,对达到招标限额标准的统一执行公开招投标,并凭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同时要落实组级财务村代理制,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3. 规范档案管理。所有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工程建设合同、补充协议、工程完工验收报告、会议研究记录以及公示等材料要完整齐全、装订成册,并留存所在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一份。
4. 加强教育培训。应该说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政策是当前各级干部的短板,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在工程建设方面都有本部门本行业方面的规定和资金管理办法,所以在建立健全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制度的同时,要进一步重视对村干部、农村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如工程预决算、招投标、合同签订、工程变更、隐蔽工程管理、竣工验收、工程支出票据管理等。通过培训,提高他们对村级工程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加大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和案件查处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增强村干部民主意识和法纪意识。
(作者单位:福建省将乐县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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