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农资委提升“三资”监管水平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 向敬阳 郑群英 曾 璐 字号:【

  在京津冀一体化的战略大局中,如何有效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立足于“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功能定位中,如何强力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北京市海淀区积极适应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基层治理“新常态”,借鉴国资管理模式,创新体制机制,于2013年11月成立了全国首家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农资委),构建了符合地区实际、运转高效顺畅的集体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量。海淀区于2014年被农业部认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农资委成立以来,区内未发生一起集体资产流失事件,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资产规模日益壮大,截至2016年底,海淀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1372亿元,净资产527亿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势头强劲。

  管理架构重组

  在区级层面,海淀区农资委为负责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议事协调机构,实行季度例会制,由区农资委主任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区农资委全体会议,审议全区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审核全区性集体“三资”管理文件政策,布置全区集体“三资”管理重要工作。区农资委主任由主管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农工委书记、区农委主任、区农经站站长兼任。各镇及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为区农资委的成员单位。区农资委办公室设在区农经站,负责区农资委的日常工作。区农经站加挂海淀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区农资委作为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专门机构,围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形成决策民主、执行有力、监督有效、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

  在镇级层面,成立镇级农资委,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由区农资委进行监管。各镇农资委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经济发展、农经、财政、纪检等科室的负责人组成,与镇级的党政议事机制相衔接,其主任由镇党委书记担任。镇农资委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承担镇农资委的日常工作。

  镇农资委的成立,进一步强化了镇政府与镇农经站的监管职责,在管好镇级集体资产的同时,监督指导各村做好集体资产有效管理。

  管理机制重塑

  在区级层面,通过建立约束性管理机制来加强区农经站的管理权威,以强化监管力度。一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区农经站对各镇党委、政府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强镇村两级集体资产监管、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镇的考核之中;二是建立评价机制,区农经站可对各镇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提出客观评价,其意见将参与考察推荐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人选;三是建立汇报机制,镇农经站需定期向区农经站汇报工作,区农经站需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加大对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的力度;四是建立双管机制,区农经站在业务上直接指导镇农经站。

  在镇级层面,主要是明确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机制。对于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区农资委的领导下,明确由区农经站来监管,对于镇级的农用地管理、财务管理、征地补偿费使用管理、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产权制度改革等五大重点工作都需要由区农经站进行定期检查审计,重要事项和重要资料要报区农经站备案。对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镇农经站进行监管的基础上,区农经站也要对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土地流转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创新管理手段,建立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切实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管好。

  审计重点突出

  海淀区农资委成立之后,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管职能,新增考核评价职责,新设了审计二科和考核评价科。在体制机制框架和制度体系建立完成后,区农资委扎实推进审计监督、考核评价、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保证集体资产安全。

  一是加强征地补偿费管理。2013年—2015年先后出台《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专户设置的通知》等多个文件,通过采取专户存储专账管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启用征地补偿费支付函、划定专户监管行范围、加强对专户监管行的考评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

  二是开展合作开发房产和账外房产清查。为摸清全区合作开发房产和账外房产的实际情况,真实反映经营效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防范违规违纪等问题的发生,2015年海淀区农资委出台《关于开展合作开发房产和其他账外房产清查的工作方案》,自2015年7月开始,对海淀区农村合作开发房产和其他账外房产进行清查。各镇农资委对清查出的问题采取完善房产合同手续、规范台账管理、完善监管体系等措施进行整改。

  三是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海淀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始于2002年。截至2016年底,全区共有76个单位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可量化净资产总额共计256.50亿元,参加资产处置人员27.95万人;股份社股本总额87.54亿元,股东总数9.68万人。

  四是严格落实考核评价。通过深入调研、多方论证,搭建完成了区对镇、镇对村的两级农资委考核评价体系框架,制定并修改完善契合海淀区农村实际的考核评价制度。成立海淀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考核评价领导小组,由主管区领导任组长,区农委、农经站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全面统筹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工作通过综合运用日常检查、实地抽查、问卷评分和分析评分等多种手段有效开展考核,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对各镇“三资”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结果在区农资委全体会上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与干部待遇挂钩、进退留转挂钩。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农委办)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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