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核资助力合作社发展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 吴大鹏 姜正富 字号:【

  对各项财产和债权债务做全面的、规范的清查,摸清家底实情,对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合作社健康长远发展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准备阶段

  (一)合作社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一般由理事长牵头,由合作社财务、资产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资产清查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合作社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向监事会报送由合作社理事长审核签字的资产清产工作报告等。

  (二)整理好账务。以统一的基准日为时点,财务部门将合作社所有符合规定的原始单据审理记账,并核对总账、日记账、明细账、辅助账一致。

  (三)准备好资产清查需要的各种明细表、材料等。业务部门提供债务单位的应收款明细表;供应部门提供债权单位的应付款明细表和在途物资明细表;仓库按照存货品种、类别等提供存货明细表;资产管理部门提供土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管理台账;其他职能部门提供资产清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实施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资产清查。一般要求,清查人员要将实物盘点与账务核对相结合。即以物对账,以账找物,逐一核对;资产清查与登记相结合,即边清查资产,边登记造册,将账外资产全部入账;坚持按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和采用灵活方法相结合的前提下,方法可以多样化;清理资产和查证核实相结合,债权债务等项目涉及外单位的,要用函证等方法进一步查证核实,做到笔笔有着落。

  (一)清查核实各项资产、负债

  1.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清查。库存现金由清查人员与出纳一起盘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库存现金实际金额应与现金账面数额(账面现金余额加上已收未入账现金数减去已支出未入账现金数)核对一致。银行存款应取得对账单,定期存款应出具定期存款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与总账中银行存款账户、银行存款日记账核对一致。根据清查情况及时登记《货币资金清查表》。

  2. 存货(包括各种材料、燃料、机械零配件、包装物、种子、化肥、农药、农产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由清查人员和仓库保管一起逐项清点,并与存货明细表、存货明细账核对一致,并及时登记《库存物资清查表》;存货种类多时,也可采取抽查法,随机抽取部分存货与存货明细表进行核对,再随机选取存货明细表中的存货,查找其是否存在。

  3. 对外投资(包括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等)清查,实地盘点各种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投资凭证,长期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检查其产权归属、投资数量、投资期限、票面金额、票面利率、持股比例等,登记《对外投资清查表》,查明清查基准日投资的价值,是否存在应收未收利润或分红,是否存在损失,损失的原因等。

  4.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由清查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一起实地清查,确认与资产台账、资产明细账记录相一致,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清查表》。

  5. 林木资产一般由清查人员实地清点,如果面积很大也可采取技术推算法,确认林木资产的面积、株数、金额,与林木资产明细账记录核对一致,并及时登记《林木资产清查表》。

  6. 牲畜禽渔资产(包括牲畜、禽类、鱼类等)一般由清查人员实地清点,如果难以逐一清点也可采取技术推算法,确定牲畜禽渔的数量、金额,与牲畜禽渔资产明细账记录核对一致,并及时登记《牲畜禽渔资产清查表》。

  7. 在建工程由清查人员与工程管理人员依据在建工程合同、预算、工程进度报告、工程成本支出等,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定其符合规定,并登记《在建工程清查表》。

  8. 债权债务(包括应收款、应付款、预收款、长期应收款、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由清查人员到户查证或采取函询等方法进行验证,确认其准确性。对经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应作出说明并取得相关证据,上报理事会审核处理。

  9.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誉、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清理,由清查人员逐项核实无形资产的入账依据(购买合同、评估报告、注册登记资料等)、金额,核实是否按照规定摊销,是否已经超过法律保护期限,是否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与总账中无形资产账户、无形资产明细账记录是否一致等,登记《无形资产清查表》。

  10. 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清查,由清查人员检查借款合同和授权批准文件;将明细账与借款合同核对,并与银行等债权单位核对。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作书面说明。

  如有其他资产,参照以上资产清查程序进行清查。

  (二)做好账表登记

  对清查发现现金长短款、银行存款长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说明,并取得相关证据;存货、固定资产等盘点过程中,如发现账实不符,应及时由管理人员查明盘盈盘亏原因,分别作出情况说明;经查明原因属于丢失、毁损的,列入资产盘亏;属于出租、出借的应追查出租出借合同。对未登记的资产,应先估价登记。

  对于已发生损失但尚未批准处理的各项资产,包括:清点短缺的货币资金,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对外投资损失,盘亏、毁损、报废的存货、固定资产,死亡、毁损的林木资产、牲畜禽渔业资产,无效的无形资产,毁损、报废的在建工程等,要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中进行披露。

  按规定程序批准处理后,盘亏的货币资金、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实际成本扣除责任人应赔付的部分,余额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盘亏、报废、毁损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死亡、毁损的林木资产、牲畜禽渔资产等,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责任人或保险公司应赔付的部分以及清理收入,余额计入“其他支出”科目。合作社发生因债权人3年内无法取得联系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其他收入”科目。

  三、总结阶段

  资产清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数据审核汇总和资产清查工作总结,由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汇总清查情况、盘盈盘亏情况、初步处理意见等形成合作社资产清查报告,按照规定程序报告给理事会、监事会。

  合作社要认真分析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强化内部财务控制,建立相关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合作社应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堵塞管理漏洞,巩固资产清查成果。合作社要整理好资产清查表及相关情况说明等材料,做好资产清查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作者单位:山东省即墨市龙山办事处、即墨市田横镇经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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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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