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计信息质量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本刊评论员 字号:【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一政策正在各地落地生根,并发生着可喜的变化,以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了蓬勃发展,已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制约其发展的因素也有不少,其中也包括会计信息方面的问题。

  当前,不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会计功能单一,停留于“账房先生”式的传统记账核算,股权管理意识薄弱,战略决策、风险管理、分配制度更是无从谈起,会计工作没有发挥管理服务与决策支持功能作用。会计信息大多只局限于内部信息、是否盈利的财务信息以及短期业绩信息,而忽略了营销信息、市场信息、盈利预测信息、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长期业绩信息等。

  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生产规模和经营方式的差异,对于财务操作规范的要求不能处以同一标准,但是它们有着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所以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盈利能力是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一个共同命题。实践证明,过硬的内部管控是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关键因素,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正是加强内部管控的有力抓手,因为准确的会计信息在算好“财务账”的同时,还可以帮助经营主体管理者算好“发展账”,有利于识别自身优势与特色,合理选择创新型农业项目,制定合理有效的经营决策,实施科学的评价与分配制度,加强成本管理和全面预算管理等。

  为了让不同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上共同发力,应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人员针对性的财务培训,尤其在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规范经营主体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应根据不同经营主体的特征“因材施教”,不能搞“一刀切”,要让其会计处理在规范化和可操作性上寻求平衡,既要反映经营主体经济活动内容,满足自身经济管理的需要,又要从通俗易懂、简单易行出发,从而循序渐进地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责任编辑:霍然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