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管理体制强“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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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集体“三资”管理,确保农村和谐稳定,按照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创新经管工作体制的要求,在区纪委、区人保局、区编办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区经管站深入调查研讨,积极沟通协调,实现了将各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调整上划为区经管站垂直管理的新模式。

  一、农村“三资”监管工作发展历程

  (一)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近年来,为加强农村“三资”监管,门头沟区先后出台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款双托管”管理办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定期检查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为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农村反腐倡廉建设长效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率先尝试“三个中心”管理模式。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2009年,门头沟在全市率先为各镇建立了“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集体资产及经济合同监管中心”“重大经济事项招投标委托服务中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三资”监管制度和工作体系。2010年,区纪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经管站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门头沟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定期检查制度〉等十项规定的通知》(门纪发[2010]31号),形成了农村“三资”监管制度体系。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和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区经管站为成员的农村“三资”监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依职能实行分工负责,各镇党委、政府具体负责对本镇“三个中心”实施领导的农村“三资”监管工作体系。

  (四)强化各镇对农村经济管理及“三资”监管职责。2011年,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在各镇内设机构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了“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核定行政编制,强化各镇引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关职责,明确各镇“三资”监管职责;在各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加挂“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牌子,并增加了事业编制。改革后,9个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编制总数为82人,新增35人;三个中心工作人员共有97人,其中事业机构编制人员47名,编制外人员50名(由各镇财政承担所需经费)。

  (五)创新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2012年底,为确保各镇在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农村集体资产持续大幅增加的重要时期,更好发挥监管作用,加快推进农村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创新农村“三资”监管工作体制,实现经管体制的垂直管理。

  二、调整完善“三资”监管体制的主要做法

  2013年初,按照区编委《关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调整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体制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农村经管和“三资”监管工作体制进行调整。

  (一)保留北京市门头沟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为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经管站。

  (二)将各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调整上划区经管站垂直管理,其机构、人员编制、人员调配、业务工作接受区经管站统一管理和指导;人员关系以及年度考核、人员经费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各镇党委、政府负责;人员职务晋升、调动等工作由各镇提出意见,经区经管站审核后报区人保局备案。

  (三)各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的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主要职责均不变,以乡镇机构改革时“三定”方案为准;其日常管理工作接受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各镇党委、政府负责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为其提供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保障。

  (四)各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现有在编的47名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通过市人保局组织的公共知识和市农经办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纳入规范工资管理,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三、调整完善“三资”监管体制的主要成效

  通过体制调整,建立起独具特色的“运转高效、公开透明、监管到位”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体制。

  从管理体制角度看,一是职责更加清晰,分工更加明确,区经管站、各镇党委和政府各负其责,共同管理,既加大了区经管站的业务指导力度,又强化了各镇“三资”监管的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职责,提升了“三资”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进一步理顺了机构性质与职能定位间存在的冲突,各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均为各镇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但其实际承担的职能,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监管、集体资产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职能,均为政府行政职能,机构性质与其承担的主要职能之间不符。体制改革后解决了这一问题,同时也为今后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了基础。

  从干部队伍角度看,一是体制调整后,要求原有工作人员全部回归本工作岗位,解决了混岗混编现象,确保了队伍的相对稳定,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提高了经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对新招录人员有明确的标准,均要求有基层工作经验,所学专业以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与经管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为主,并且严格按照公务员招考的程序进行招录,从而提高了准入门槛,确保了人员素质;三是人员调配由区经管站统一调剂,人员晋升由各镇人事部门和区经管站双重审核,新增人员由区经管站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干部成长环境更加有利,干部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和富有活力。

  体制调整后,区经管站与乡镇经管站的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运转更加高效,监管更加到位。随着新补充人员的逐步到位,为全区经管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增强了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经管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从而有力地促进了业务工作的开展。从实际运行效果来看,原有人员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新招录人员经过适应和磨合后,迅速融入到经管工作中,围绕着市、区提出的新“三起来”总体工作要求,在强化农村“三资”监管、推进集体资产信托化经营、加强土地流转、建立产权交易中心和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供稿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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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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