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遇到的“一事一议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个人捐助资金”“村民个人(联合)资金”形成的生产经营性资产,要进行必要的业务处理,以明确资产的归属和权益。下面就上述四项特殊资产业务处理方法谈谈个人的体会。
一、“一事一议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业务处理办法(不考虑折旧,下同)
此类资产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上级财政按照比例奖补的资金形成,二是受益单位或个人筹措的资金形成。因此在改革此类资产时,要根据出资额明确个人和集体的权属部分,按照各方的出资额分清权属,确定权益。
【例1】某村2015年8月通过一事一议打机井一眼用于村北耕地灌溉,村民张某等人联合出资8000元,上级一事一议资金补助3500元,村集体配套2000元,机井收归集体所有。产权制度改革中对此资产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机井13 500
贷:现金5 500
内部往来—张某等人
8 000
借:内部往来—张某等人
8 000
贷:现金8 000
同时进行权益类会计科目转换:
借:公积公益金 10 000
一事一议资金 3 500
贷:资本—集体股金 13 500
【例2】接例1,若机井归集体和个人共同所有,则产权制度改革中对此资产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机井 13 500
贷:现金 5 500
内部往来—张某等人
8 000
同时进行权益类会计科目转换:
借:公积公益金 5 500
内部往来—张某等人
8 000
贷:资本—集体股金 5 500
资本—张某等人 8 000
二、上级补助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业务处理办法
此类资产属于财政专项补助款、老促会帮扶款、扶贫对口单位扶持款等资金形成的资产,在“专项应付款”科目中进行核算。在改革此类资产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集体产权,划入集体股权范畴。
【例3】某村2015年3月用老促会捐款10000元购买水泵一台用于灌溉集体果园。产权制度改革中对此类资产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固定资产已经入账):
借:专项应付款—老促会
10 000
贷:资本—集体股金 10 000
三、个人捐助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业务处理办法
此类资产属于村合作经济组织外部某人以慈善、救助、帮扶等形式向本村集体捐款用来购买、建造而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在“公积公益金”科目中进行核算。在改革此类资产时要根据出资人的意愿明晰归属,确定产权。
【例4】某企业老总2016年1月用自有资金为村内李某购入农用车一台,价值50000元。根据出资人的意愿此类资产明确属于个人,村集体账内不再核算,不参与集体资产股权改革。
【例5】某企业老总2016年1月用自有资金为村集体购入农用车一台,价值50000元。在改革此类资产时要根据出资人的意愿明确集体产权,划入集体股权范畴。会计分录为:(固定资产已入账)
借:公积公益金 50 000
贷:资本—集体股金 50 000
四、村民个人(或联合)筹措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业务处理办法
此类资产属于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村民,通过协商一致由一人或多人筹措资金,在承包地内新建或改扩建而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此类资产属于个人所有,集体资产产权改革过程中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业务处理。
【例6】某村李某等人经村合作经济组织同意,在承包地内投资5000元打机井一眼,经双方协商一致收归集体所有。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机井 5 000
贷:内部往来—李某等人
5 000
借:内部往来—李某等人
5 000
贷:现金5 000
同时进行权益类会计科目转换:
借:公积金公益金 5 000
贷:资本—集体股金 5 000
【例7】某村李某等人经村合作经济组织同意,在承包地内投资5000元打机井一眼,经双方协商一致确权为个人所有,村集体账内不再核算,不参与集体资产股权改革。
上述资产经过业务处理后可以按照全体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讨论的股改方案实行一元一股纳入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也可以按照“合股并权”享受同股同权和股金分红,解决农村承包地上经营性资产历史遗留问题。
(作者单位:河北省迁安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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