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应“减灶提标”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 邓永红 字号:【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扶贫救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政策的实行,有力改善了部分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笔者认为还存在个别问题亟待解决。

  按照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分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等。在确定补助对象时,必须是经济最困难的农户。而根据笔者调查,目前在农村,建成一套50-60㎡的住宅,造价约为4万-5万元,这对于极度贫困户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6000—9000元的补助仅仅是杯水车薪。经济最困难的农户不少因重建自身缺少资金而不得不放弃这一惠民政策。

  因此,上级部门应减少目标任务数量,提高危房改造标准,集中财力改善真正特别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这就要求各级建设部门在上报目标任务前,应当走访民政、残联等部门,并深入乡、村,从群众收入状况、实际居住条件等方面开展细致周到的前期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只有这样,才能集中有限的资金办大事,真正解决农村最困难户的住房问题,让好钢用在刀刃上,使“危房改造项目”实至名归。

  (作者单位:湖北赤壁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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