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好审计评价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本刊记者 卢秀雨 周嵘 字号:【

  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从设计审计方案,到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再到最终出具审计报告,是一整套专业而细致的程序,旨在为审计委托方提供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被审计人任期内经济责任评价。然而,对外行人而言,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数据、审计术语既枯燥又难懂,真正能够读懂、理解的是审计评价部分,这是对村干部任期内“功过是非”的“定论”。那么,如何写好审计报告中的审计评价部分,让审计评价的内容、用语既“专精深”又“接地气”,这是农村审计人员必须琢磨的问题。

  不能把审计评价简单理解为审计报告结尾段

  审计准则中对审计评价的定义是: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

  通俗来说,审计评价就是通过实地查看村干部在任期内是如何管理经营集体资产,如何发包集体资源,如何分配使用发包收入、出租收入等集体收益,有没有引发新增债务等情况,提出村干部是否遵守了财经纪律,是否对集体经济发展做出了有益贡献,是否廉洁奉公这样的评价。

  通过审计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作出科学、客观的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点,同时也是难点,绝不能因为审计评价部分处于审计报告末尾,便当成结尾段简单处理。

  审计评价水平的高低,既体现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又关系审计部门的形象和权威,更重要的是,这部分内容直接关系到被审计的村干部形象,必须慎重对待。

  怎样写审计评价才能令人愿意看、看得懂

  随着审计专业人才不断充实基层审计队伍,审计报告在专业性方面得到很大提升。但并非每个人都能顺利读懂这种专业报告,如何使审计评价更加迎合外行人的阅读习惯和理解水平,提供更多他们关心的“干货”,这就需要在审计评价的内容和文字上下功夫。

  一是不能套话连篇,失去个性。撰写审计报告,尤其在起草审计评价时,不能简单套用格式,要注意区分被审计对象的差异化情况,突出评价侧重点。对城中村、城郊村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要针对集体资产较多的特点,突出评价村干部在盘活集体资产方面的行为;对大量被征地的村,要针对集体现金较多的情况突出反映村干部在补偿费分配、资金使用管理、对外投资等方面起到的作用。

  二是评价事项不要超出“经济”范畴。审计报告的使用人关心的是村干部在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而不是全面评价村干部的功过是非,比如写上“在任职期间,某某村被评为综合治理先进村、精神文明村”等等,使审计评价脱离了“经济责任”的范畴,超出了审计的内容和范围。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围绕村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有关内容进行,不能面面俱到。评价的范围应严格限定在财务收支、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等经济领域,要区分清楚村干部哪些行为会产生经济责任,哪些行为不会产生经济责任,对于经济领域之外的事项尽量不予评价。

  三是晒成绩也要讲证据。有些审计人员“问题意识”较重,如果审计评价揭示的是问题,则力求在报告主体中有客观充分的证据支持,但对昭示成绩却往往忽视证据支持。比如将被审计对象有关年度工作总结中反映的有关工作业绩等,审计人员直接予以采纳并发表相应的评价意见。揭问题需要证据,晒成绩也需要证据,一切评价都要以经过审计认定的数据资料为评价基础。

  对于任期工作业绩展示,可以根据工作总结中列举的业绩为重点,以表彰文件、上级部门考核数据等作为佐证。如果审计过程中,受技术水平和审计手段所限,对一些农村特有的经济行为和经济事项无法进行明确核实和认定,就不能写入审计评价中,但是可以在说明段中加以说明。

  四是分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是“以权定责、以责定审、以审定评”,所以在审计评价中要围绕“经济”进行审计,紧扣“责任”进行审计评价,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充分考虑相关事项的历史背景、决策程序等要求和实际决策过程,以及是否签字、是否参与等情况,分清前任责任和现任责任、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依法依规认定其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其中,前后任村干部之间的责任界定是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之一,哪些事项应由前任负责,哪些事项应由后任负责,在审计过程中必须界定清楚,这是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避免激化矛盾的有效手段。

  五是尽量以量化数据形式评价成绩。评价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应将村干部任职期间的政绩转化为可以量化的数据,尽量避免使用“较快发展”“较大进步”这类感性词语,这不利于直观反映村干部取得的成绩,在能够取得可靠具体的数据前提下,使用“集体收入增长15%”“村级负债减少120万元”这样的表述方式。

  六是区分主客观因素。在评价村干部经济责任时,要注意区分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找出哪些问题是客观原因或者历史原因形成的,哪些问题是村干部自身原因形成的,并在评价中予以区别对待。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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