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也出现了一些新的业务。如何处理好这些业务是农村会计面临的新课题。为此,笔者依据农村会计核算的要求和本地工作实际,发表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土地征用补偿业务内容及核算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2013年93号令的要求,农村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安置补助费由镇村提供人员安置方案报县区国土、社保部门,国土部门将相应的人员安置款拨到社保专户,封闭运行,专项解决安置人员的社会保障。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到村。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村发放到相关户,土地补偿费不低于70%用于农户补偿,不高于30%用作村集体积累,故集体应作如下业务处理:
1. 收到补偿费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专项应付款(征地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
2. 发放农户补偿款时
①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②借:专项应付款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
(70%以上部分)
贷:现金
3. 结转村集体留成(30%以下部分)
借:专项应付款
—土地补偿费
(30%以下部分)
贷:公积公益金
二、委托流转业务内容及核算
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村集体受农户委托与流入企业或大户签订流转合同,流转土地的租赁费也由经村集体支付给农户。业务处理如下:
1. 村收到流入企业或大户支付的土地流转费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付款—相关户等
(土地流转费)
2. 付相关户土地流转费时
借:应付款—相关户等
(土地流转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3. 结转溢出土地流转费(流转中的沟渠路等)
借:应付款—相关户等
(土地流转费)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
—土地承包费
三、环境整治业务内容及核算
环境整洁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达到环境整洁的要求,不少村都开展村庄环境集中整治,必然发生相应的费用,此当属新形势下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延伸,其产生的费用应列入“管理费用—环境整治费”核算。当环境整治发生机械费、人工费和其他杂支时,应作如下业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环境整治费
贷:现金
(银行存款、应付款、内部往来)
四、秸秆禁烧业务内容及核算
近年来,秸秆禁烧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理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相关禁烧费用。但在经费不足的地方,防火禁烧业务被转嫁到村级,变相成为村级管理事务,随之产生了防火误工补助、伙食补助、考核奖励等相关费用,应列入“管理费用—秸秆禁烧费”核算。当上述费用发生时:
借:管理费用—秸秆禁烧费
贷:现金
五、精神文明建设业务内容及核算
为搞好村级精神文明建设,在改善群众文化生活、尊老敬老方面发生的如图书采购、节日庆祝、文艺演出、高考升学奖励、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发放尊老金等业务,属于村民公益福利事业开支。应当作如下业务处理:
借:应付福利费 —公益事业费
贷:现金
六、债权债务中呆账坏账业务内容及核算
对清产核资中的一些呆、悬、死账,在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基础上,报镇农经部门核准,参照资产的盘盈、盘亏进行处理。
(一)债权类呆账、坏账的核销
借:其他支出—债权核销
贷:债权类相应科目
—××单位或个人
(二)债务类呆账、坏账的核销
借:债务类相应科目
—××单位或个人
贷:其他收入—债务核销
七、假币的处理及核算
日常收款时,由于种种原因,经常会出现收假币的现象。财务人员通常会将其抵现金库存,造成现金库存虚假,应在分析原因、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妥善处理。
借:其他支出—假币损失
(集体报销损失部分)
内部往来
—××(财务人员承担部分)
贷:现金
八、统筹性生产费用业务内容及核算
在实行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下,村集体在产前、产中、产后发挥的功能,统一做好一家一户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耕种、灌溉、植保等作业事项,但同时村集体经济实力又不足,就会产生统筹生产费用业务。
1. 当集体支付或垫付生产费用时
借:经营支出—服务支出
贷:现金(银行存款)
2. 向农户收取统筹费用时
借:现金
贷:经营收入—服务收入
九、村集体垫付相关费用业务内容及核算
近年来,在农村相关政策落实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农业保险费、犬防疫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水利工程水费等本应由相关农户承担的费用。由于费用数额不大且农户又不愿意承担,不少地方就变成了由村集体先期垫付,甚至由村集体承担,不再向相关农户收取。对上述事项应根据不同情况作相应账务处理。
(一)垫付项目数额相对较大,且日后要向相关农户收取的垫付费用
【例1】塔山镇城前村以现金支付镇水利站水利工程水费12000元。
1. 垫付时
借:内部往来—社员各户
12 000
贷:现金12 000
2. 收到农户垫付水利工程水费现金10000元
借:现金 10 000
贷:内部往来—社员各户
10 000
(二)垫付数额较小,不再向农户收取的费用
【例2】班庄镇汪于村以现金支付镇农技中心犬防费1500元。
借:其他支出 1 500
贷:现金 1 500
十、部门专项资金及帮扶业务内容及核算
上级有关部门对村级专项资金项目扶持及扶贫帮困产生的业务事项。
(一)专项资金项目的业务核算
1. 村收到省农委拨来秸秆气化项目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秸秆气化
2. 发生购建支出
借:在建工程—秸秆气化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
3. 工程完工
借:固定资产—秸秆气化
贷:在建工程—秸秆气化
4. 结转“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秸秆气化
贷:公积公益金
(二)部门帮扶业务的核算
1. 形成资产的业务核算
①需要安装、购建的业务处理同上
②不需要安装、购建的业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公积公益金
2. 不形成资产的业务核算
【例3】城西镇黄庄村收到镇拨付环境整治经费200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补助收入 20 000
【例4】城西镇马朱孟村收到区扶贫办拨来助困帮扶款现金15000元。
借:现金15 000
贷:补助收入15 000
十一、财政奖补业务内容及核算
多年来,江苏省采取了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兴办村公益事业、建立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化解村级债务等一系列措施,对村级集体进行扶持,促进了村级集体收入增加、集体债务下降和乡村环境的显著改善。
(一)扶持省定经济薄弱村发展项目业务内容及核算
2012年以来,省财政按60万元/村的标准,扶持省定经济薄弱村兴建标准化厂房、购买门面房,发展农家乐、观光农业等方式,努力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其资金运行采取直接拨付施工单位或资产出售方的方式,会计账务核算为:
1. 扶持资金形成资产的核算
村以施工方提供的完工发票、项目决算书复印件或资产出售方提供的购房发票为凭据,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标准化厂房等
贷:公积公益金
2. 资产租赁收入的核算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
贷:经营收入—租赁收入
(二)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的业务内容及核算
自2009年以来,江苏省按照中央提出的“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行“一事一议”奖补政策,支持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一事一议”项目在每年省下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计划后,各地按照村民议事上报,镇农经部门初审汇总,区农经、财政部门联审,区政府行文上报,省批复后实施的程序进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工程项目通过镇招投标中心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与项目所在村签订施工合同、负责施工,村组织人员和监理公司负责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完工后,由镇初验申请,监理公司签署意见,区财政、农经部门审核验收后结算拨付工程款项。
其资金运行方式:每年待省项目批复下达后,项目所在村按照村民议事确定的范围、标准(不超20元/人,64元/劳力)筹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以及村集体垫资,上解镇农经部门,由农经部门划转到镇财政“一事一议”筹资专户,并统一上划到区财政“一事一议”资金管理专户。村与工程中标单位签订实施合同并开始施工后,区将各村自筹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作为项目建设启动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再将省奖补资金(按村自筹1:3配比)拨付施工单位。村级会计账务处理:
1. 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后,按村民应筹资额
借:内部往来
贷:一事一议资金
2. 实际收到农户筹资筹劳款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内部往来
3. 村上解农户筹资筹劳款、村集体垫资时
借:一事一议资金
(村民筹资筹劳款)
公积公益金(村集体垫资)
贷:现金(应上交总额)
4. 项目形成资产的账务处理应由项目所在村根据施工单位的项目决算书及工程完工发票复印件,按总额将该项资产纳入村集体账内
借:固定资产
贷:公积公益金
(三)公共运行服务经费的业务内容及核算
2013年江苏省先在省定经济薄弱村试点对村庄环境治理常态化进行补助,2014年全面推开。按2500人的标准村每村8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6万元,县区财政补助2万元)的补助标准,帮助村级建立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其经费使用实行镇级报账制,环境维护人员工资由镇财政打卡发放,村购买清扫工具凭合规票据到镇财政直接报账。涉村业务主要是镇无偿提供的垃圾车的核算。
收到镇提供的车辆时,凭镇购车发票复印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公积公益金
(四)债务化解奖补业务内容及核算
自2012年,江苏省按照省财政奖补,县区财政配套的方式,对苏北、苏中的经济薄弱村2008年账面公益性债务进行化解。偿债资金采取财政专户存储、封闭运行、直接打卡到债权人账户的方式进行。涉村业务主要是债务的核销。
核销时凭打卡银行提供的打卡清单复印件和债权人签章的凭证,作如下账务处理:
1. 银行实际支付部分
借:债务类科目—××单位或个人
贷:公积公益金
2. 与债权人协议打折部分
借:债务类科目—××单位或个人
贷:其他收入
(五)移民后期扶持业务内容及核算
自2008年以来,江苏省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对大中型水库移民进行后期扶持。其扶持按移民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标准执行。其中,原迁移民的补助直接打卡到个人户头;移民后代的补助则不发放到个人,而是由区(县)水利、财政部门下达扶持资金指标到村,用于兴建项目,改善移民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后扶项目由各移民村根据上级下达资金指标数和本村实际进行申报,由区(县)水利、财政部门公开招标,资金直接拨付中标的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施工单位与移民村所在镇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涉村的业务处理主要是后期扶持项目形成资产的业务处理。工程项目竣工后,移民村根据项目申报资金金额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公积公益金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农工办、赣榆区城头镇农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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