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纪委通报了一起村出纳挪用村集体资金的案件,并对该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实行“一案双查”。
一、案件情况
经查,2014年4月到2016年11月期间,路桥区路北街道三山村原出纳郑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从村集体资金账户中采取各种方式提取巨额现金归个人使用,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但由于该村没有按时报账,街道代理会计没能及时发现这些违法违纪事实。直到2017年才在群众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2017年6月,郑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因监管不到位和未能督促三山村及时报账,路桥区纪委对该村干部和街道干部共12人进行问责。
该起案件给三山村的集体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村集体不及时报账这种违反财经法纪行为也给路桥区众多村干部和街道干部敲响了警钟。在众多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中,不能及时报账往往是违法违纪问题显现的源头。路桥区随后对未能及时报账的村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清理。路桥区共301个村,迄今为止还有6个村存在未及时报账的情况,整体而言该区的报账情况还是比较正常的,但存在未及时报账的情况给该区村级财务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二、未及时报账原因分析
(一)签字问题。桐屿街道杜岙村从2016年1月起就未及时入账,2015年5月19日,杜岙村因阻碍栅岭汪排涝调蓄重点工程的推进,村书记、村主任接受调查,被予以刑事拘留,村两委班子瘫痪,直到新班子上任前一直无法联签,村账未能及时入账。2016年10月新书记上任到2017年新主任上任之前,所有票据只有新书记一人签字,其他班子成员因怕担责任未签字。路南街道方家村因原书记外逃无法签字,没有入账。
(二)发票问题。螺洋街道高洋应村2016年7月1日开始因工程支出需要开正式发票,村干部认为给村集体经济增加了税收负担不予开正式发票,至今未报账;上寺前村2016年1月至3月期间部分业务未开具正式发票未进行报账处理;永远村2016年1月至5月期间部分业务未开具正式发票未进行报账处理,这三个村2016年度账套未结账,2017年度账套启用不了。路南街道后阮村因小额支出未开具发票,影响了报账。
三、启示与建议
(一)落实责任追究。根据《台州市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凡不及时报账的,对村财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报账的,镇(街道)应组织专项审计,并建议依法罢免责任人员职务。对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两委班子,要根据规定罢免重组。对票据不合规开支进行审批的,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负主要责任。村级财务票据由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审批的,由审批人负主要责任;涉及村级财务票据联签的,联签人也负主要责任。违反规定不及时报账的,村出纳负主要责任。
(二)加强意识教育。村干部在采购过程中要有索取正式发票的意识。对于时间长久无法取得正式发票只有收据之类的合规支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要经村两委班子会议通过并形成书面会议纪要作为附件,予以报账。
(三)建立申报制度。各村代理会计是最早知晓各村是否及时报账的第一责任人,根据规定,各村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及时报账。未及时报账的,代理会计要向镇(街道)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明确自己的责任,以免被问责。
(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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