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涉农资金监管要依靠民主监督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本刊记者 周嵘 卢秀雨 字号:【

  9月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每月通报,北京市通报了延庆区四海镇上花楼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德发等套取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问题。赵德发伙同该村财务专管员刘付明制作虚假工资表,套取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共计3万余元,用于支付村集体发放福利费用;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马兴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卫长忠知情并签字同意。

  涉农资金屡遭黑手已经不是新闻。事实上,为了确保财政涉农资金安全,财政部、农业部等多个部委都对其使用管理出台了大量政策规定,明确要求财政涉农资金必须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各地也一直下大力气治理涉农资金领域腐败问题,但涉农资金被挪用侵占的乱象始终难以消除。

  自上而下的监管难以落到实处

  当前,各地对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管多数是遵循资金流向,划拨资金的部门负有对下拨资金的监管责任,对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率审计也是自上而下逐级进行的,这就导致在现实工作中,受拨资金的下级部门只需应对好自己的上级划拨部门便万事大吉了,真实的资金使用情况往往没有人真实过问。

  在北京市通报的这个案例中便是这样一种情况,村“两委”一班人向上级部门提交了虚假工资表,而上级部门却没有审核工资表真伪,便发放了专项补助。更为可怕的是,若此案没有东窗事发,这张虚假工资表恐怕又要被该上级部门作为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的“合理合法凭证”提交给更上一级的部门。

  自上而下的监管也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涉农资金来源渠道多、涉及部门广,由于条块分割等原因,难以实行有效统一管理,在涉农资金的安排、审批等环节,还有存在较多的人为因素和主观意识,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使用、监管机制,权力寻租空间大。中纪委曾经通报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上降乡里城村村委会主任仇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向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农户索取财物一案,就因为危房改造指标审批程序不规范、不民主,审批权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存在“某人说了算”的弊端,所以即便是小小的村干部,也能利用手中的权力索贿受贿。

  民主监督才是最好的“防腐剂”

  村级是涉农资金发放的最后一环,也是涉农资金走完漫长下拨路,最终投入使用的终点站。涉农资金究竟有没有被投入使用,是如何被使用的,有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这些问题村里的老百姓最清楚。或许村民们说不清钱是从哪里来的,但村里的公益事业有没有建设,工程有没有按期按量完工,大家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两厢一对应,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果就一目了然了。

  要根治基层涉农资金中的腐败问题,强化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监督管理是最有效手段。在涉农资金分配工作中,各地农经部门应当切实担负起责任,积极推动建立涉农资金主动公开机制,通过各种公开手段,将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的项目名称、来源、实施内容、补助资金数量、补助范围和标准、资金拨付发放情况等信息及时、全面公开,接受村民民主监督,让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了解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杜绝少数村干部瞒着群众一手包办,真正把涉农资金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交给群众。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村“两委”之外的“第三委”将切实履行起村务民主监督的重任,应当将涉农资金在村级的使用管理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范围,用更完善的监督机制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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