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也要会盘点现金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张裕辉 字号:【

  现金作为支付手段尽管在单位资金总金额中的比重不大,但一些违法乱纪舞弊事件大都与其有关,因此加强库存现金管理,对于保护单位资产安全完整,评价单位的内控制度将起到积极作用。审计人员在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督盘点时,如果准备阶段缺少了对某个细节的考虑和检查,或者把盘点过程所涉及的程序弄反了,极有可能导致这次盘点工作的失败。笔者认为,审计人员关注库存现金盘点程序,使用正确盘点方法至关重要。

  一、库存现金盘点的程序

  1.核对库存现金日记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审计人员测试现金余额的起点是核对现金日记账与总账的余额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应查明原因,并作适当调整。如无法查明原因,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作出调整。

  2.监盘库存现金。监盘库存现金是证实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现金是否存在的一项重要程序。单位盘点库存现金,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备用金、找换金等的盘点。盘点库存现金的时间和人员应视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有现金出纳员和被审计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参加,并由审计人员进行监盘。

  3.抽查大额库存现金收支。审计人员应检查大额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等项内容。

  4.对清理出来的出纳资料进行归类分析。首先,将属于当期的收入凭证和当期已批核的支出凭证从中分离、整理出来,逐步核对是否已被入账。其次,将属于前期的收入凭证和前期已批核的支出凭证整理在一起,查清收入来源的合法性和支出用途的规范性,分析其是否有意隐匿在账外的收支凭证,如果这些收支凭证留在账外期限较短,出纳人员也能讲清其未入账的原因,可将其作为“未及时”入账的收支补办入账手续;而如果这些收支跨越了年度,长期未入账,明显带有隐蔽性特点,就要将其视为“账外”收支处理。再次,对各种未经批核的单据,有明确经办人员的费用支出及白条借款凭证等,要追查是不是账外行为,如果出纳人员不能讲清资金来源及支出去向,就只能算作出纳人员个人的挪用行为。最后,对各种未经批准的、也无经办人员的现金支出凭证等,出纳人员无法讲述清楚,也没有其他人员出面作证,只能认定是出纳人员的贪污、挪用行为。

  二、库存现金盘点的技巧

  1.为避免盘点或审计失败,对于库存现金盘点应当采取突然袭击法,严禁事先通知,避免由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早有防备,采用突击盘点,则会令其措手不及。另外,突击盘点有助于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小金库”。

  2.实施盘点最佳时间应选择在上午上班时,这时既可避免打扰被审计单位正常的经济业务,又可防止被审计单位对盘点出的问题提出这样那样的解释,影响盘点预期效果。

  3.在实施库存现金清点工作前,应先要求出纳取出保险柜中混入属于私人的钱款,然后要求出纳将保险柜外所有单位公款全部放入保险柜,最后封存保险柜,避免由于单位和私人的钱款混淆,影响最后盘点数的认定。如被审计单位库存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的,应安排几个盘点小组同时对该单位每一存放处的保险柜先行封存,然后逐一盘点,避免被审计单位在现金实施盘点过程中,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应付盘点,致使盘点达不到预期的审计目标。

  4.审计人员应邀请被审计单位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等一同到盘点现场参与盘点及监督工作,盘点工作一般由被审计单位出纳在现场清点现金并作记录,审计人员不直接参与盘点,只做现场监督盘点。如果盘点揭示了库存现金短缺或溢余,审计人员应要求再次复盘,并要求被审计单位确认盘点数据的正确性;同时在盘点时审计人员要检查保险柜中的所有物件,确认有无利用“白条”或“账外账”的情况。

  5.库存现金盘点工作结束,审计人员应当填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实际工作中,库存现金盘点表可采用“账户式”,即一方反映账面数及账面数的调整,另一方是实有现金的清点数;也可以采用“报告式”。库存现金盘点表制好后,由审计人员、被审计单位会计主管及出纳三方共同签名盖章,增强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经过上述,盘点清查后,可以结算出截至库存现金盘点日出纳身边应当结余的现金余额,再同实际盘点数相比,就能盘查出现金是长款还是短款了。如果是长款,那么长款的是现金形式,还是支出票据的形式;如果出现短款情况,是收入票据未入账,还是其他挪用行为等等。总之,库存现金的分布情况弄清了,其中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很容易被揭示发现。

  (作者单位:江苏省启东市海复镇农经站)

  ​

责任编辑:霍然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