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降低『被追责』风险
时间: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 韩志国 邵艳艳 王玉梅 字号:【

  发生在村级的违纪案件,多数与集体财务有关,乡镇经管站作为农村集体财务的最基层监管部门,对此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有的基层农经人员因时刻担心自己“被追责”而不敢大胆开展工作,保守应付,得过且过;有的因怕担责任,将本应该本部门审批的事项,推给村庄履行民主程序进行决策。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且影响了基层经管队伍的稳定。因此,通过梳理查找村级财务管理的风险点,以此为突破口,完善管理制度,更新管理手段,探索堵塞村级财务管理漏洞,从根本上杜绝村级违规违纪案件发生,进而降低乡镇经管人员“被追责”的风险,已是刻不容缓。

  一、梳理村庄财务管理风险点,并查明问题原因,是减少村级违规案件发案率的基础

  根据山东省纪委及青岛市纪委近期通报的典型案例看,涉及农村干部较多的案件有:虚报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土地补偿款、受灾理赔款等;私分集体资金,虚列支出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等在村集体财务列支;违反民主议事程序个人决定村集体工程项目承包,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费等等。要消除这些隐患,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尽快查明原因,然后对症下药,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消除村庄违规违纪案件发生的客观因素。

  1. 相关部门联动,排查村庄安全隐患。各镇人民政府要根据目前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例,建立由纪检、民政、财政、农业(经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村级违纪隐患排查联席会议”(以下简称“村纪联席会议”),逐村梳理出最近三至五年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其生成的时间和原因,制定村庄工程项目问题隐患自查方案,为村庄自查做准备。

  2. 指导村庄自查,全面挖掘管控盲区。村纪联席会议在要求相关部门逐村梳理问题的同时,指导村庄按照镇统一制定的自查方案,限期逐项进行自查。本次自查的时间、内容、方式及参与人员等,都要按照镇政府统一规定执行。村庄自查小组要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2-3名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且,排查结果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

  3. 镇村排查结果比对,逐村形成分析报告。各相关部门要把梳理发现的问题与村庄自查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比对,如果两者一致,则根据核对后的结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如果镇村排查结果不一致,则要继续核实,力求全面真实地查清所有问题的来龙去脉,然后逐村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 研究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村纪联席会议要在各相关部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分类归总,逐村、逐个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要根据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包括对现有问题处理意见的落实措施、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措施等,一并提交镇政府研究批准。

  二、健全和完善制度,是防患于未然、降低村庄违规违纪案件发生的重点

  1. 健全大额开支权限审批制度。统一规定:500元以下的开支项目,由村财务负责人审批;500—2000元的开支项目,由村“两委”成员集体研究审批;2000—5000元的开支项目,由村“两委”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审批;5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项目,由“两委”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共同研究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批。

  2. 完善土地补偿费发放及公示制度。一是对于比较集中的土地补偿费发放项目,可规定由镇经管中心工作人员到村庄协助监督发放,当天结存的款项,一律限时送存开户银行。二是对于补偿费发放进度情况,村庄要及时在村庄财务公开栏内张榜公示,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对于粮食直补款、受灾理赔款等涉及户数较多的款项发放活动,也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加以约束和规范。要严禁以发放土地补偿费等名义,从镇委托代理中心申领款项挪作他用,或者不能当天完成发放,将资金较长时间留滞在村庄等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事前审核,创新审计方法,是消除村庄财务违纪情况,降低镇级经管人员“被追责”风险的关键

  1. 加强事前审核。一是对工程项目的审查,要贯穿于申报、实施、验收的全过程,并且每个环节都要留有文字或影像性资料。二是对于面向村民的救助性项目的实施,要采取申报资料审核、入户走访调查审核等方式逐村抽查核实,并让相关农户签字确认。三是对于奖补性项目,除了必要的证件资料审核外,必须派人到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并对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现场状况拍照留存。

  2. 创新审计方式。应该逐步推行镇级经管部门承担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职能与审计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委托代理模式,即将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从镇经管站分离出来,或者将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业务交给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承担,镇经管部门专门负责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进行审计监督,不仅审计村庄业务,而且要审计监督镇委托代理中心的业务。

  同时,可以探讨推行异地审计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村级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即由县级经管部门统一组织,从各镇经管站抽调部分人员,随机审计其他镇2-4个村庄。

  (作者单位:山东省即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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