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经济利益,吉林省洮南市农村经济管理站根据几年来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实践,结合相关管理制度,总结出“三资”管理的规范审批操作程序,与各位同行交流。
一、资金使用审批操作程序
第一步,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经济业务发生需要使用资金时,由村“三委”(党支部委员会、村委会和村监委会)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向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使用资金申请报告,申请中要将使用资金用途、预支现金金额详细写明;申请单上“三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根据该村的实际情况审核批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支出申请一律不予批复。不超过3000元小额支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现金员接到批复后可提取现金。
第二步,超过3000元的大额支出要履行民主议事程序,村“三委”要进行“六步工作法”(党支部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议案公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结果公布等六步)民主议事程序,通过后,报账员将“三委”会议记录、“六步工作法”台账与资金申请批复书一同拿到服务中心提取现金。
二、年度收支预决算制度
年初,由“三委”会制定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议案(具体详细填写各项收支);年末,由“三委”会制定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方案(具体详细填写各项收支)。村“三委”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形成报告,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审核无误后履行“六步工作法”程序,由村民代表讨论通过。通过后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三、资产购(建)、变卖、租赁审批操作程序
(一)资产购建
第一步,村“三委”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填写资产购(建)申请,写明购(建)资产名称、用途、预计使用资金额度。涉及工程项目的要有详细的工程预算书和可行性报告。
第二步,将申请上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批,“三资”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接到申请后,根据该村资金状况进行批复,负债购(建)固定资产的不予批复。
第三步,村接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批准文书后,进行“六步工作法”民主议事程序,通过后,报账员将党支部提议、“三委”联席会议记录、党员大会记录、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六步工作法”台账上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审查。
第四步,审查合格后,提出购建固定资产需要资金的申请。
第五步,购买后要及时到“三资”服务中心报账,原则上不超过5天。报账单据手续齐全,并将“六步工作法”台账和“三委”会议记录、党员大会记录、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一同上报。
(二)资产变卖、租赁
第一步,“三委”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填写资产变卖、租赁申请,写明变卖、租赁资产名称,预计出售金额、租赁租金额度,出租、变卖的方式等详细内容。
第二步,申请上报“三资”服务中心审批,“三资”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接到申请后,根据该村资产状况进行批复,低价变卖和租赁固定资产的不予批复。
第三步,村接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批准书后,进行“六步工作法”民主议事程序,通过后,报账员将“三委”会议记录、“六步工作法”台账上报“三资”服务中心,“三资”服务中心对四个会议记录、“六步工作法”台账进行审查,合格后,由村“三委”组织进行资产变卖、租赁程序。
第四步,进行招投标的按招投标流程进行。
第五步,带“六步工作法”台账和四个会议记录及招投标手续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理请示和批复手续。
第六步,程序完成后将收取变卖、租赁的资金上交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四、资源发包审批操作程序
第一步,村“三委”成员提出发包申请,制定一下关于资源发包初步方案(必须附有“三委”成员的会议记录)。
第二步,把村“三委”的初步发包方案进行“六步工作法”商议。议案公告公示不得少于3天。结果公布的时间不得少于15天。公布15天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发包方案,一式两份,公布一份,交“三资”代理中心存档一份。
第三步,进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工作。
第四步,报账员拿发包“六步工作法”台账及会议记录到“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请示和批复工作。
第五步,进行竞价后中标农户签订合同并收取承包费。
第六步,把收取完承包费的农户按村务公开表中的册外地(机动地)发包情况表样式进行公布。
第七步,由于“三资”软件中的资源发包流程有问题,所以必须要承包费收取完成后,报账员把发包收款票据上报到三资代理中心后,代理会计将发包票据按资源发包流程操作录入“三资”软件。
五、项目工程招投标操作程序
第一步,确定项目工程。凡是村内拟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工程,应先由村“三委“会研究同意报“三资”服务中心批准后履行“六步工作法”,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步,成立组织机构。每一项工程都要成立专门的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该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其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人数为5 人。
第三步,招标前准备工作:
1. 具备投标需要的有关资料,图纸及有效的计划文件;
2. 已按规定办理了报建手续;
3. 建设资金已落实,其中年度资金按规定已到位;
4. 已办理用地规划及工程规划手续,并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
5. 已经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工程类别;
6. 村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者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7. 工程施工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四步,向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村委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5日前,向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并报送以下材料: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2. 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五步,进行招标和投标。项目投资额在1万元以上的,由招投标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投资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简化相应程序,采用议标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投标。所有招标工作应由招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全程监督。招投标会上,招标过程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同时要留影像资料。
第六步,签订施工合同。招标结束后,招投标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汇报招投标情况,并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中标单位,面向全村进行公示。中标单位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交纳应缴保证金后,由村委会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第七步,加强工程管理。施工阶段,各村要推选3人以上成立工程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做好工程协调和质量监督工作。工程竣工后,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村理财小组成员及有关专家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工,付清款项。
(作者单位:吉林省洮南市农村经济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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