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笔者在审计中发现,一些单位涉农部门在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存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资金结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大量资金长期闲置,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形成“隐形”浪费。
造成资金长期闲置的原因有多种。一方面是一些地方在公共专项资金项目立项上缺乏科学决策意识,不进行充分调查研究,争取来的项目不是无法执行,就是因配套资金无法落实或者资金超过项目执行实际需要而大量闲置于财政、项目主管部门。另一方面是部分公共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部门对项目的执行力度不够,重立项轻执行,重分配轻管理,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进行,项目完工后未及时组织检查,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达,项目被闲置。
具体对策,笔者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善。首先,改革制度机制,完善法律法规,严格实行项目执行绩效考评和预算执行绩效考评,对资金闲置过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其次,把好立项关和预算关,加强对项目立项管理,实行部门协作、专家论证、民意筛选,增强立项决策的科学性,确保项目符合群众需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最后,要把好执行关,对已批复执行的项目和预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要跟踪监督,督促项目按计划按要求推进,资金按进度拨付。对于已完工项目应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督查整改到位,并办理决算。
(作者单位: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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