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合作社财务短板要有的放矢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杨应辉 字号:【

  2013年以来,云南省文山州把培育发展壮大农民合作社作为深入实施“三农”发展大规划的重要抓手,制定和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文山州发展农民合作社考评激励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高位推动合作社发展。截至2015年底,文山州共有农民合作社3251个,平均每个乡(镇)有合作社31.3个,平均每个村(社区)有合作社3.5个,比2012年分别增长393%、397%、400%,合作社在数量上取得了关键突破。合作社数量上去了,但财务管理软件是否适应发展的需要,笔者专题对富宁、麻栗坡、文山、丘北等县(市)的37个较为规范的合作社进行专题调研,希望以问题为导向,从财务管理的视角助力合作社“化茧成蝶”,实现真正的崛起和腾飞。

  合作社财务工作短板多

  财务人员“内功不足”短板。特殊的生产经营环境和较低的薪酬待遇,导致合作社财务人员普遍“内功不足”,财务工作问题频发,如:部分合作社的存货、农业资产与经营收入之间,专项应付款与专项基金之间,成员权益变动表与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之间存在逻辑问题;白条较多且操作欠规范,如机动车加油及修理、购买水泥、购买红砖等均发现有白条入账现象,少数支出单据签字不规范;有的合作社请零工用“领条”支付工资;少数药材种植合作社农业资产价格长期持续下跌,但不知道如何应对等。

  法规制度“灵活执行”短板。虽然所有合作社都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但这些制度通常只是挂在墙上,执行力度非常有限,少数甚至根据需要“灵活执行”法规制度,如:财政补助资金有的合作社直接记入“专项基金”账户,有的不管使用情况全部转入“专项基金”并量化到成员账户,有的直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年末未将其量化到成员账户,极少数甚至不在合作社的账户上体现;有的合作社成员账户只记初始出资额,平时合作社与社员的交易量(额)、公积金量化份额、盈余返还金额等均没有记载。少数合作社的成员账户根据需要随意处理,成为合作社应付上级检查的工具;部分合作社没有严格按要求进行盈余分配等。

  民主监督“形同虚设”短板。有的合作社理事会挂名,成员(代表)大会虚设,监事会缺位;部分监事会成员受到业务能力、亲朋情面、出资额等影响无法做到有效监督;多数社员民主管理意识淡薄,只关心参加合作社能增加多少收入,或者能为自己的生产、销售带来什么好处,对合作社的日常经营不闻不问。法规制度规定的民主监督手段,在实践中有华而不实的感觉。

  注册资金“出资不准”短板。由于合作社在注册登记时不需要验资,导致部分合作社为了向外展示“实力”、争取项目支持等原因而故意在注册资金上“虚胖”,注册资金越大越好;极少数合作社的核心成员在资金周转困难时“及时出资”,但在账面上既没有表现为借款,也没有表现为出资,只有少数核心管理人员“心里知道”,为不必要的纠纷埋下了伏笔;少数由工商资本出资金、农民出土地入股的合作社,由于工商资本“虚假出资”,农民的土地“据实入股”甚至“打折入股”,在合作社盈余时工商资本分得了较多利润,而在合作社亏损或破产时,农民承担了更大的损失。

  优惠政策“一知半解”短板。有的合作社对税收优惠政策和纳税申报程序不熟悉,以为“免税”就是所有收入和所有经营活动都不上税。如:部分合作社“听说”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就“直接”享受了,而没有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登记或备案;有的合作社账簿难以准确反映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使国家给予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难以落到实处;极少数合作社为了享受优惠政策,故意隐瞒收入、逃税;土地、用水用电、项目支持等优惠政策,多数合作社均一知半解,无法加以综合利用。

  财务成果“做了不用”短板。部分合作社的财务报表不能反映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成果无法使用;多数合作社只盯账本,不加分析,将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割裂开来,无法将账本背后隐藏的问题和存在的商机及时报告给管理人员和决策者,财务工作的价值不能完整体现出来。

  补齐财务短板要有的放矢

  有的放矢做好培训充电,循序渐进补齐“内功不足”短板。一是培训要接地气。要根据一个地方的财务工作现状及财务人员的理论基础,找出经常发生的共性问题,有的放矢答疑解惑,确保讲课不空洞、学者有所得、用者能开窍,切实避免为完成任务而培训、纯粹理论式培训等僵化培训方式;二是培训要有吸引力。合作社关注的税收申报程序、税收减免政策、其他优惠政策、项目申报要求、示范社建设等均应纳入培训内容;三是培训要有前瞻性。会计电算化、财务报表分析等内容应纳入培训内容;四是培训要有可操作性。要帮助合作社财会人员熟知、理解、应用会计制度,帮助完善制度建设、账簿设置、岗位设置、报表填报等内容,规范账务处理流程,强化会计核算职能;五是制定出台激励措施。每年评选一批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优秀合作社财务人员,由州政府或州委农办、组织部、人事局联合给予表彰。对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合作社财务人员,主动参加从业资格证考试并通过的,由财政机关或合作社主管机关报销其考试费、考试差旅费等费用。

  抓住财务“牛鼻子”,不折不扣补齐法规制度“灵活执行”短板。针对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财政补助资金、成员账户、项目工作及示范社申报等问题是各界关注的焦点,要紧紧牵住这些关键点,才能确保合作社的财务工作运转在既定轨道。对于财政补助资金,要清楚、完整、及时、准确记录每一笔补助资金的运行轨迹,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溯、有物可看。要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做好账务处理,对不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合作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除追回财政资金外,不再列入扶持对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不定期对扶持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可控可管可究、精准扶持;成员账户是合作社财务工作的核心,是衡量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的标尺,要提高全体社员对成员账户重要性的认识,明白合作社的枯荣兴衰取决于社员的广泛参与。要将成员账户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作为合作社考核、获得示范社及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强化成员账户的纽带作用;要探索建立多数社员认可的合作社核心人员激励机制,确保核心人员的资金、智力、劳动付出能够得到相应回报,防止在盈余分配阶段出现道德风险;对拟申报为示范社和争取项目扶持的合作社财务工作进行预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合作社财务人员的胜任能力、财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财务风险情况等,评审结果作为是否评为示范社或给予项目扶持的重要依据。

  以痕迹管理为抓手,内外联动补齐民主监督“形同虚设”短板。社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监督和必要的审计监督,是解决合作社民主监督“形同虚设”短板的关键。一是以痕迹管理为抓手,切实解决监事会职能缺位、社员大会虚置等问题。对涉及民主监督的所有工作,均要求以纸质、音像等形式予以保存;二是以痕迹管理为依据,强化社员民主管理意识。对合作社的重大工作决策、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表、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及重大支出、投资、接受国家财政补助、接受他人捐赠等事项,除需要有必要的公开公示凭据外,还需要有监事会成员或社员代表签字,才能作为民主监督的档案凭证;三是不定期进行督查审计,特别是对取得国家财政扶持资金的合作社进行重点审计,发现私分、乱用财政扶持资金和侵占挪用合作社资产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惩防并重,多措并举补齐注册资金“出资不准”短板。一是正面引导,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手册等广泛宣传出资的法律要求及违反后果,并在合作社成立后引导群众积极监督、检举,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加大对虚假出资者的惩处力度。建立完善合作社和个人信用体系制度,对缺乏信用的合作社、法人及个人给予约束;三是建立事后处罚制度,包括责令补缴出资、赔偿损失、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等;四是关口前移。虽然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没有强行验资要求,但对工商资本进驻农业领域组建合作社的,注册登记部门有必要对工商资本进行审查,或事后联合有关部门对其注册资本进行复核,确保注册资本真实准确。

  创新工作思路,因势利导补齐优惠政策“一知半解”短板。一是汇总优惠政策,减少查询成本。合作社主管部门要不定期将最新的优惠政策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免费发到所有合作社。制作《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确认书》,要求合作社逐户填写宣传回执单,确保政策宣传面达到100%;二是“活学活用”优惠政策,提高政策杠杆效应和示范效应。不定期组织合作社财务人员、管理人员到产业基础好、财务工作规范、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较好的合作社参观学习,用“活”的经验倒逼合作社规范财务、学习政策、熟悉程序、提升产业;三要设立投诉热线电话。各优惠政策制定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或由政府指定某综合部门设立统一的投诉热线电话。对于所举报的违规行为,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时解决,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助力更高站位,提升格调补齐财务成果“做了不用”短板。合作社财务成果“做了不用”的原因,除不能用、不会用外,主要是大多数合作社缺乏系统规划和做大做强意识。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内强素质、外学样板等方式,帮助合作社改变经营思路,寻找更高站位,理清发展路径。合作社提高质量的过程,就是重视财务管理、分析财务问题、关注财务数据、运用财务成果的过程。合作社的质量提高了,财务成果“只做不用”的短板自然就解决了。

  (作者单位:云南省文山州农经站)

责任编辑:霍然
    
中国农村杂志社| 关于本网| 版权声明| 期刊订阅| 免责条款| 广告招商| 联系我们|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 新闻热线:010-68251888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邮箱:crnewsnet@126.com 技术支持:北京睿思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