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湖南省洞口、武冈、邵阳、攸县、衡阳、辰溪、慈利、桃源、石门、澧县10县市深入调研了涉农资金整合情况,发现各地由于涉农资金渠道过多,缺乏整体规划,涉农资金整合的效益难以显现,反而迟滞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
一、艰难探索涉农资金整合模式
从调研的情况看,10县市整合涉农资金可分为资金切块模式和项目集中模式。
资金切块,就是将相关涉农部门的资金依照工程建设的需要拿出一定量的资金交给县(市)统一成立的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拨付。
有一个县试行了将涉农部门某个项目的资金全部集中的资金集中切块模式,2007-2008年做了两年,取得了空前的效果,之后就没有做下去。有两个县试行了将涉农部门某个项目的资金的一部分集中起来的资金部分切块模式,其中一个县只实施了两年,还有一个县勉强在实施,估计也很难继续做下去。笔者分析,主要障碍是没有实行区域规模开发规划。项目申报有规范的程序,项目的实施范围、地点都是确定的,资金有严格的使用程序和用途。规划不超前,部门无法中途变更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集中,就是依照项目区域规划和资金性质,由涉农部门的项目主管单位各自负责完成项目区的建设任务。10县市中7个县市采取项目集中整合方法,虽然皆有困难,但没有“流产”的,也没有表现出今后不整合的想法,可见,这条路还是可以走下去的。
二、整合涉农资金的困难
(一)县级资金整合可操作性不强
涉农资金政出多门,部门行规与地方政府需求不相适应。
项目多头管理,利益协调难。管理涉农项目资金的有十几个部门,资金来源和管理多以“条条”为主,主管部门安排项目资金时从部门角度考虑多,项目交叉和重复投资现象普遍,“吃项目”和挤占挪用现象屡见不鲜。涉农项目资金多头管理,已形成固化的部门利益,整合资金阻力相当大。
项目要求严格,终端整合难。在我国现行的项目运行模式中,各涉农部门都是定点、定项目下拨项目资金,一般不允许项目资金转移地点、更换项目。各职能部门的项目本身就点多面广,比较分散,很难配套,以致项目只开花不结果。
(二)县域整体综合治理规划可持续性不强
1. 县域整体综合治理规划缺乏可行性和可持续性论证。如“十二五”规划的制订,都是在专业人员的实地勘察基础上与各部门相互论证,并经过县人大会议上通过而制订的。但因为各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意向不同,规划在正式实施的时候都会重新制订,导致各涉农部门还是各自为政,各做各的,“十二五”规划就成了一个口号。
2. 经济服务于政治,“整合”与“平衡”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整合涉农资金关键是看各级政府的支持,没有政府的支持整合就成了一句空话,但各级政府因支持重点的不同会导致各部门的矛盾,特别是在项目管理难、利益协调难的面前,更会丧失县级地方政府整合资金的信心。这为撒胡椒面、搞平衡提供了潜在的平台。有些县市往往为了平衡部门利益变成了“和事佬”而使整合难以到位。
3. 县一级没有强有力的推进措施。在地方政府整合涉农资金时,上级政府没有相关的处罚和激励措施,只是开个会议强调一下。“下整上不整”导致地方政府无可适从,不能制订统一的建设标准和统一的验收标准,导致项目质量参差不齐。
(作者单位:湖南省洞口县农业综合开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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