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资金是指兴办村民受益的生产、公益事业时,按照国家规定以“一事一议”的形式向村民筹集的专项资金。但在实际会计工作中,“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来源有很多方面,除向村民筹资筹劳外,还包括上级财政奖补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有关部门专项投入、村集体积累直接投入等。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计核算,是确保农村集体资产完整,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设立“一事一议资金”账户。“一事一议资金”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筹资额,借方登记使用额。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用于“一事一议”专项工程建设的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专项工程的超支数。该账户应设立所议项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一经通过,借记“内部往来”账户,贷记“一事一议资金”账户;收到农户交来的“一事一议”筹资款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内部往来”账户。
使用“一事一议”筹资购入不需要安装固定资产的,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同时借记“一事一议资金”账户,贷记“公积公益金”账户。使用 “一事一议”筹资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进行生产、公益专项工程建设时,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有关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现金”、“银行存款”账户。工程完工后,按使用“一事一议”资金金额,对形成固定资产的建设支出,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在建工程”账户;对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建设支出,借记“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账户,贷记“在建工程”账户,同时借记“一事一议资金”账户,贷记“公积公益金”账户。
如果“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后仍有余款,余款较大时应退还农户;余额较小时可征得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转用于村内其他“一事一议”筹资项目。
使用“一事一议”筹劳进行公益设施建设,不需要支付劳务报酬的,按当地劳务价格标准作价,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公积公益金”账户;需要支付劳务报酬的,按实际支付的款式,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内部往来”、“应付工资”等账户。
使用社会捐赠及有关部门专项投入的资金进行公益设施建设的,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 “公积公益金”账户。使用上级财政奖补资金进行公益设施建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一事一议资金”账户。
【例1】为方便群众耕作,红星村一组2014年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修建村西生产路,按人均80元标准资筹,本组共500人,计收现金40000元。
(1)筹资方案通过时
借:内部往来—各户40 000
贷:一事一议资金
—村西生产路40 000
(2)收到筹资时
借:现金40 000
贷:内部往来—各户40 000
【例2】接例1,修建村西生产路共发生费用35000元,用现金支付。共计投入劳动力200个,每个劳动力投入10个工日,每个工日折40元。
(1)用现金支付时
借:在建工程—村西生产路
35 000
贷:现金35 000
(2)发生劳务投入时
借:在建工程—村西生产路
80 000
贷:公积公益金80 000
(3)工程完工结算时
借:其他支出115 000
贷:在建工程—村西生产路
115 000
同时将筹资进行结转
借:一事一议资金
—村西生产路35 000
贷:公积公益金 35 000
【例3】红星村2015年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新建人饮工程,按人均120元标准筹资,本村实有人口1800人;劳力500个,每个劳动力投入10个工日,每个工折40元。获得财政奖补400000元。收到本村在外成功人士捐款80000元。收到村包抓部门县水利局补助资金50000元。
(1)筹资方案通过时
借:内部往来—各户216 000
贷:一事一议资金
—人饮工程(各户)
216 000
(2)筹劳方案通过时
借:内部往来—各户劳务
200 000
贷:一事一议资金—人饮工程
200 000
(3)收到筹资时
借:银行存款216 000
贷:内部往来—各户资金
216 000
(4)收到财政奖补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4 000 000
贷:一事一议资金
—人饮工程(财政奖补)
400 000
(5)收到本村在外成功人士捐款时
借:银行存款80 000
贷:公积公益金80 000
(6)收到村包抓部门县水利局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5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50 000
【例4】接例3,修建人饮工程共发生费用510000元,用存款支付材料费、安装费、设计费等。劳力500个,每个劳动力投入10个工日,每个工折40元。
(1)支付建修费用
借:在建工程510 000
贷:银行存款 510 000
(2)发生劳务投入时
冲减筹劳
借:一事一议资金—人饮工程
200 000
贷:内部往来—各户劳务
200 000
同时增加公积公益金
借:在建工程—人饮工程
200 000
贷:公积公益金200 000
(3)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人饮工程
710 000
贷:在建工程—人饮工程
710 000
(4)将一事一议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转入集体积累
借:一事一议资金(各户)
110 000
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
40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510 000
【例5】接例4,人饮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后,余款较大,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将退还农户100000元。
借:一事一议资金(各户)
100 000
贷:现金100 000
【例6】红星村一组2014年通过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修补本组灌溉用水渠时,筹资10000元,超支3000元,决定待下次筹集补齐。修水渠共计投入劳务300个工日,每个工日折40元。
(1)筹资方案通过时
借:内部往来—各农户10 000
贷:一事一议资金—水渠
10 000
(2)收到筹资时
借:现金10 000
贷:内部往来—各农户10 000
(3)支付水渠修建费时
借:在建工程—水渠13 000
贷:现金 13 000
(4)发生劳务投入时
借:在建工程—水渠 12 000
贷:公积公益金12 000
(5)工程完工结算时
借:其他支出 25 000
贷:在建工程—水渠25 000
同时将筹资进行结转
借:一事一议资金—水渠
13 000
贷:公积公益金13 000
(作者单位:陕西省眉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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