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国许多地方存在着形式多样的乡规民约,或记于当地史志中,或刻在村头碑石上,或在乡间口口相传。随着岁月流逝,很多乡规民约非但没有被人遗忘,反而沉淀为厚重的文化传统,为当地人世代尊崇。
农田、江河、森林是农民世代赖以生存的根基,对于自然资源的重视体现在很多地方的乡规民约中。在浙江宁波市澥浦镇的十七房村,为了保护河道清洁,在环村的河岸边竖有一块“禁碑”,碑上刻着禁止在河边放牧、堆杂物、投污物等。如有人违反,就会罚他给每家每户送一个馒头。因为“馒头令”的存在,在十七房村,条条河流水洁如镜,经久不涸。
除了保护自然资源,乡规民约还用来指导农业生产。在南方大部分地区,“霜降之日摘油茶”是几百年来村民共同遵守的农业生产约定,因为当日采摘的油茶出油率最高。每年霜降前,有些村民会选派出监督小组守在山的入口,对提前入山或者抄小道进山的个别农户采取没收油茶籽充公的处罚。
时代在变迁,承载着历史传统与地域特色的乡规民约,也在顺应潮流,拥抱当代文明。一些乡村为了更好地维护生产生活秩序,助力乡村气正风清,还制定了具有现代气息的乡规民约。在浙江海盐全县105个村(社区)都自主修订了村规,提倡新的生活习惯,经过一段时间,乡村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在陕西大荔县许庄镇中汉村为改变关中农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习俗,提倡简办红白及各种喜庆事宜,不比排场、不放烟花、不请商业演出。
乡规民约传承着中华优秀文化的DNA,它根植于我们的文化,紧贴我们的生活,是有着深厚群众基础的传统“规矩”。无论是引导社会风气,还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传统乡规民约中的现代价值都值得我们好好发掘。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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