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民合作社如何建账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宋冬梅 字号:【

  农民合作社进行会计核算既是依法经营的需要,又是从事正常生产活动和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农民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会计核算首先涉及到的是如何建账问题,这个环节在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如何建账,是广大合作社财务管理人员比较关心的问题,因此,本文作如下探讨:

  一、合作社建账的主要流程

  农民合作社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账、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对于刚刚成立的农民合作社,应该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要求建立财务核算新账。合作社建账的主要流程是:

  一是编写建账表。将合作社现有的有形资产、债权债务、相关权益等,按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分门别类地归集整理,按顺序科学地填入建账表。

  二是填写账簿启用表。在账簿的封面写明本账簿名称、农民合作社名称和启用年度。账簿的扉页都印有“账簿启用表”,农民合作社财会人员应根据内容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如实填写。如农民合作社名称、本账簿名称、账簿页数、启用日期、财务主管、会计主管、记账人员的姓名等,并由有关人员盖章,加盖农民合作社公章。

  三是编排账户目录。账簿启用表的后页都印有账簿目录,编排账户目录的作用是为了便于记账和看账时方便查找账户。编排账户目录时应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和损益类分别编制一起,便于处理业务。再根据每个账户年内可能发生的业务量的多少,合理安排每个账户应占用的账页数。

  四是开设账户。按照账户目录的顺序,在各该账页的上方填写账户名称,每个账户占用的账页数必须与账户目录相符。以后,农民合作社发生业务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分录、登记即可。

  二、合作社成员账户的编制

  农民合作社因在成员构成、业务往来、盈余分配和公积金量化等财务活动方面的独特性,合作社建账时要专门设立成员账户,用来记录成员与农民合作社交易情况以及在农民合作社中所拥有的份额的会计账户,也是确定成员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账产分配的重要依据。具体编制要求如下:

  1.该账户反映合作社成员入社的出资额、量化到成员的公积金份额、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以及返还给成员的盈余和剩余金额。

  2.年初将上年各项公积金数额转入,本年发生公积金份额变化时,按实际发生变化数调整填列。“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在年度终了或合作社进行剩余盈余分配时,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或变化情况计算调整填列。

  3.成员与合作社发生经济业务往来时,“交易量(额)”按实际发生数填列。

  4.年度终了,以“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形成财产的财政补助资金量化份额”、“捐赠财产量化份额”合计数汇总成员应享有的合作社公积金总额,以“盈余返还”和“剩余盈余返还金额”合计数汇总成员全年盈余返还总额。

  三、合作社建账易出现的问题

  在实践中发现,农民合作社财会人员在账目结旧建新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不建账,不核算。有的合作社由于理事长不重视核算、管理水平低、缺乏财会人员等原因,特别是有一些家族性质的合作社,认为合作社是自己的,建不建账、核不核算没有什么用。另外,加之部门监管不到位,从合作社建立时起就多年不建账不核算。

  第二,不填写账簿启用表。账簿启用表是为了存档,便于日后查阅和明确财会人员责任而设置的。可是有的填写不齐全,有的一项内容也不填写,有的不会填写,时间长了查不清责任人员,也给事后监督带来麻烦。

  第三,不及时结账。按会计制度要求,合作社在每个会计期间的期末都要结账。而有的会计图省事不及时结账,甚至到下一年三、四月份都没有结清账目,使上年的账目敞着口。有的结账前不认真核对各种账据,使总账与明细账、账表之间数字不相符,给下年建账带来困难。

  第四,不按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在账簿设置上,有许多合作社账簿设置不齐全,最突出的是不设物资保管账;在会计科目上,有的不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出现随时随意增减科目或合并科目的现象。有的随意更改科目,有的不设明细科目,如各项收入、支出、成本、管理费等不设明细科目的较多。

  第五,登记“上年结转”金额不符合要求,按规定“上年结转”金额只填写“余额”栏,并指明余额的性质,如“借”或“贷”。可是有的合作社在建账时,将“上年结转”金额不但填入余额栏里,而且还填入发生栏里的“借”或“贷”,月份结账时加总年发生额里,增加了发生额指标,不能如实地反映出本期的增减变化情况。这样做的目的只是在结下期余额时图省事,即用借方发生额合计减去贷方发生额合计等于余额的公式来结账。

  第六,建账前不进行清产核资。有的合作社图省事,在建账前对合作社的有形资产、债权资产、无形资产等不盘存、不清点、不核对,而是直接照抄、照搬上年末账面数,结果造成账实不符、账和权益不符等问题年年发生,并且越积越多。

  四、帮助合作社正确建账

  结束旧账、建立新账是衡量合作社会计核算基本功的一个方面,这个环节处理的好坏与否,将直接影响到下年度的账目记载质量。因此,要求合作社财会人员必须熟练地掌握,认真对待。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确保合作社正确建账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定期举办培训班。有关主管部门应对农民合作社财会人员进行财会业务知识培训,使他们熟悉农民合作社法律法规和会计规章制度,强化农民合作社财会人员财务会计业务知识。

  二是进行现场指导。农民合作社财会辅导员应经常深入到各个合作社进行现场辅导,指导合作社财会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作者单位:吉林省梅河口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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