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合作社成员分户账的思考
时间: 来源:中国农村网 作者:韩志国 高启欣 初保垒 字号:【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等内容。但是,目前仍有不少农民合作社没有为成员设立个人账户,有的虽然设立了成员账户,登记很不规范,甚至只有账簿、没有登记。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有合作社自身学习、认识不够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培训不到位方面的客观原因。但无论什么原因,都直接导致了合作社内部管理的不规范,亟需进行规范和完善。

  一、加强业务培训,使合作社掌握设立登记成员分户账的基本要领和方法

  (一)从理论上指导合作社如何规范成员分户账

  各级(尤其是县级)农民合作社业务主管部门,要克服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困难限制,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使广大农民合作社的管理者和参与者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并掌握建立健全合作社成员分户账的法律规定、重要意义和方式方法,明白怎样做才能达到国家对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基本要求。

  (二)教会合作社设立和登记成员分户账的方法

  成员分户账是合作社有别于其他法人的显著特点,虽然其盈余计算和登记的过程比较繁琐,但却能起到合理分配盈余、明细产权关系、依法保障合作社成员经济利益的作用。培训时,一定要指导合作社会计养成定期、规范登记成员分户账的习惯。除详细载明成员出资、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或交易额)外,对合作社每年提取的公积公益金、获得的财政扶持资金等,也要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比例和方法,逐笔量化到户,记入成员账户,作为年度盈余分配的依据。

  (三)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合作社会计如何将盈余分配结果记入成员分户账

  1.编制盈余分配方案。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的编制,是进行盈余分配、登记成员分户账的基础,培训过程中,必须引导合作社会计理解并掌握合作社盈余分配的依据和方法。即:合作社当年产生的盈余(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60%以上要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分配给相应成员,剩余部分可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合作社获得的财政补助形成的财产,也要按照当年实有成员数,平均量化到成员账户。

  2.逐户计算盈余分配金额。合作社盈余的计算及其分配顺序如下:

  第一步:计算当年经营收益

  即: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经营收益;

  第二步:计算本年盈余额

  即:经营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支出=本年盈余;

  第三步:计算本年可分配盈余额

  即:本年盈余+年初未分配盈余 =可分配盈余;

  第四步:进行分配,①按10%提取盈余公积金,②60%按交易量计算应付盈余返还,③可按成员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国家财政补助形成财产量化额等计算应付剩余盈余,进行二次分配。

  年终,合作社经过两次分配后,一般没有结余。

  3.登记成员分户账。成员账户登记案例:

  某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共有成员100户,其中发起人10户。成员出资总额28万元,其中10名发起人中,1户出资10万元,其他9户每户出资1万元,其余90户普通成员每户出资0.1万元。该合作社2014年度可分配盈余总额100万元,其中提取公积金10万元(上年度结转公积金5万元),按交易量分配55万元,其余35万元按照出资额及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公积金份额进行分配。另外,该合作社2014年底获得实施20万元的财政补助项目一个——购入冷链运输车一台。

  李明是一户普通成员,其出资额为1000元,年初公积金量化份额500元,本年度其交易量700公斤,占合作社总交易量(10万公斤)的0.7%。下面以李明为例进行成员账户登记。

  (1)计算过程:

  ①应得盈余返还金额为55万元 * 0.7%=3850元;

  ②应量化公积金份额为10万元/ 100户=1000元/户;

  ③应得剩余盈余返还金额为:总额*(出资份额+公积金份额)/(出资总额+公积金总额)=35万元*(0.1+0.15)/(28+15)=2035元;

  ④应量化的财政补助资金份额为20万元/100=2000元。

  (2)成员账户登记如左表。

  二、统一提供成员账户账簿格式,为合作社规范登记创造条件

  有条件的县(市),可以设置统一的成员账户账簿格式及其登记方法说明,结合业务培训活动的开展,从现有的示范合作社入手,分层次、分步骤地逐步统一合作社的成员账户等财务账簿,促进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

  合作社的统一账簿一般包括:总账、现金(存款)日记账、往来明细账、产品物资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经营收支明细账、成员分户账等。经济条件较好县(市、区),可以统一印制合作社专用财务账簿,无偿提供给合作社使用。

  同时,还可以统一编写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科目表及建账登记说明,一起印发给合作社。这样,可以使合作社的财务规范化程度较快提升。

  三、加强政策引导,使合作社增强规范成员账户设立和登记的主动性

  (一)建立健全示范社培育创建制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合作社的基本情况、经营规模、商标品牌、产销状况等;其次,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示范合作社标准,每年评选一批实行民主管理、财务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带动明显、产品质量安全的合作社进入示范合作社行列。而设立并及时登记成员分户账,是合作社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的必要条件之一。最后,要明确规定,被评选为示范社是承担实施各级财政扶持项目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今后,凡是财政扶持项目,一律优先从示范合作社中推荐或实施,没有进入示范社行列的合作社,将不能承担财政扶持项目。

  (二)建立健全合作社年度财务报表制度

  “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以下简称“三个报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三个最基本、最重要的年度财务报表。而编制这些报表的基础是有规范明细的财务账目。也就是说,年度财务报表制度的建立,能够反过来促进合作社账目登记的规范。具体的要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报送范围:所有正常经营的合作社。

  (2)报送方式:合作社“三个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合作社公章后,与本年度的财务账簿一并报镇经管部门审核并盖章后,留存一份,返回合作社一份,报县市经管部门一份。

  (3)报送时间:次年3月31日前。

  (4)不报表的责任:对不能按时报送年度财务报表的农民合作社,经管部门将进行登记,作为以后示范社评选、扶持项目推荐评审等的否决条件之一。

  (三)建立健全合作社互查交流制度

  各地业务主管部门在不断加强对合作社业务指导与服务的同时,可以建立合作社之间相互交流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产业相近或经营项目相互联系比较密切的合作社理事长、财务管理人员,相互考察、参观、学习,相互借鉴经验教训,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作者单位:山东省即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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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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