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期在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部分乡镇每年投入大量财政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后的政府公益性资产既不入资产账,也未建立管理台账,账务核算长期挂“在建工程”,相关管理人员对这部分资产的管理意识薄弱,造成基础设施建成后无账可查、无人说得清,后续管理处于缺失状态。在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对乡镇公益性资产的管理。
一是更新观念,扫除公益性资产的管理盲区。目前,部分乡镇对政府性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往往只注重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而忽视公益性资产管理,有关部门应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增强管理人员观念。
二是明确产权归属,实行分级管理。乡镇在对由多方投资建成的基础设施产权确认上存在困惑,如道路工程中,资金来源包括省级财政、县级财政以及镇级财政,道路建成后应属哪级政府管理没有明确依据与标准。因此,应在项目立项环节,就明确项目建成后的产权归属。
三是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要对投资建设的道路、桥梁、公厕、广场等公益性资产数量、使用年限及使用状况等方面全面摸清、避免因管理缺失而造成资产流失。应由专人负责,对乡镇所有公益性资产建立详细台账,及时反映资产交付时间、日常维护等基础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公益性资产的使用性能和安全。
四是规范会计核算,将账外资产转为账内资产。公益性资产一般由财政直接投入形成,理论上应在镇政府账面反映。应设立“公共基础设施”及“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由财政投入形成的政府公益性资产。
(作者单位: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