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有效治理 实现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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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现有13个涉农区,下辖181个乡镇3902个建制村,农业户籍人口230.9万人。2018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96.8亿元。近年来,北京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治理水平。怀柔区、房山区被评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通州区被评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区,多个乡镇和村荣获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环境优美镇、中国美丽乡村百家范例、全国文明村镇等多项国家级荣誉。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领导下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

  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区、乡镇党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责任清单,严格管理农村基层干部,规范履职行为。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加强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着力构建农村党支部“B+T+X”体系。推广“四有”工作法、次序动员法、党员网格化管理等党建模式,完善乡村组织体系建设。形成了平谷区“支部吹哨、党员报到”、门头沟区“雷锋式党员”、房山区“名书记”工程等工作品牌。

  加强农村社区党建工作。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拆迁新建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探索完善村转社区、村居并行社区和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模式和发挥作用方式,构建党建引领、区域联动、共治共享的党建工作格局。

  健全软弱涣散村整顿长效工作机制。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低收入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落实选派单位帮扶责任,不断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

  创新基层服务方式,强化普惠均衡的乡村社会治理功能

  北京市创新方式、提升能力、统筹城乡,把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纳入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总体设计当中,努力做好特大城市乡镇的服务能力建设这篇大文章。

  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2018年,蔡奇书记提出了“街乡吹哨 部门报到”,作为市委书记牵头挂帅的“一号改革课题”强力推动,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纳入其中。通过党建引领,理顺运行机制体制,厘清乡镇政府和农村自治的边界,推进政府管理权力下沉、职能下移和资源下放,解决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能。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整合各类热线归集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全市统一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实现事项咨询、建议、举报、投诉“一号通”。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诉求就是哨声,各乡镇都要闻风而动、接诉即办。增强农村社区服务站功能,整合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养老助残、流动人口服务、出租房屋登记等服务事项,打造专业服务平台。

  构建差异化的乡镇政府服务职能体系。北京充分考虑首都乡镇区位特点,按

  照城乡结合部及新城周边地区、平原地区乡、生态涵养区乡镇政府不同的服务内容,着力构建差异化的乡镇政府服务职能体系。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农村基层(社区)延伸,鼓励每个乡镇至少配备一个集管理、服务、教育、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1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社区服务中心,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学前教育和养老服务,切实提高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激发乡村社会活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北京针对农村社会结构多元、利益关系复杂特点,破除一切束缚农民手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激发乡村社会活力,鼓励社会多方参与和支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激发村民自治的活力。以厘清乡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边界为重点,推动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以健全乡镇协商机制为重点,健全了乡镇协商与农村社区协商联动机制。以完善科学有效的群众权益保障机制为重点,健全了常态化的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评价机制。

  扎实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村,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民主法治村”创建等活动,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提高了各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群众中形成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局面。

  激发社会参与活力。以社会化为引导,创新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引导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发挥社工专业人才作用,创新项目管理机制,转变公共服务实现方式和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品质。各区乡镇政府年均购买服务项目都在上百个,金额千万以上。

  激发乡村文化振兴活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发展根植于农民群众的民族、民间文化,凝聚人心。朝阳区、海淀区、密云区等举办农村道德、传统文化讲堂,广泛开展“晒最美家规家训”“讲你的家风故事”等家风培育建设活动。发挥村规民约的重要作用,自觉抵制农村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提升农村文明程度。

  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夯实农村社会治理监督机制

  强化自治功能,坚持依法治村,健全完善了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创新民主选举方式。实行村党组织“公推直选”,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采取“海推直选”方式,积极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性等不良影响,按照自己真实意愿,把农村优秀人才选进村委会班子。

  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制定了《北京市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普遍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制度和“民主日”制度。总结怀柔区“八步工作法”、大兴区“四议一审”、延庆区“六议工作法”、顺义区民主决策流程图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规程》,形成了以“四议一审两公开”为核心的村级民主决策规程,使村级民主决策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民主监督举措。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实现了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随时公开。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了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全面实施“村账托管”、“村章托管”等基层民主管理手段。怀柔区在全市首推村级财务电视公开,老百姓可以在自家“炕头上”查看本村财务收支情况,提升了“三务”公开的实效和水平。

  引导村民自我管理。推进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建设,促进了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目前,全市农村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普及率达到100%。顺义区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创新基层协同共治模式,集中了民智,顺应了民意,凝聚了民心,形成了以协商、互动、共识为基础的“民约”,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由传统政府“管理”向多元主体“共治”转变。

  (北京市委农工委组织处供稿)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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