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惠农政策“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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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政策

  市级安排美丽乡村建设引导资金,对村庄规划编制、农村环境整治、村庄绿化美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绿色产业、公共服务建设、基础设施长效管护7个方面工作予以补助。

  享受政策标准:按照每个村庄8万元的标准测算资金,对编制村庄建设发展规划等给予补助;按照40元/平方米的标准测算资金,对拆违工作给予补助;按照50元/平方米的标准测算资金,对村庄内新增公共绿化给予补助;按照太阳能浴室60万元/座、街坊路新建沥青路面160元/平方米(水泥路面130元/平方米)、修缮沥青路面130元/平方米(水泥路面100元/平方米)、新建LED路灯2200元/盏的标准测算资金并给予补助等政策。

  更多咨询: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主管处室 83979163

  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住户清洁取暖设备补贴政策

  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采暖面积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市财政按照设备采购价格的1/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限额为每户最高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少住户负担。

  申办流程:根据各区政府在按照程序完成清洁取暖设备的招标后,村民选定清洁取暖设备的品牌和型号;及时和中标公司签订订购合同;农户只承担自筹部分资金,安装验收完毕后,区“煤改电”主管部门再按照流程和相关要求向中标企业支付市、区的补贴资金。

  更多咨询: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主管处室 83979163

  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管理政策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16-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保障规划》,推进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市委组织部会同市财政局对《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费主要用于便民服务类;志愿公益类;群众活动类;关爱帮扶类;服务保障类;居民群众迫切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事项。

  享受政策标准:2020年,按照每个社区党组织年平均40万元的标准核定,其中,市财政拨付20万元,区财政拨付20万元。村党组织群众经费标准:2020年,按照每个村党组织年平均40万元的标准核定,其中,市财政拨付25万元,区财政拨付15万元。

  更多咨询:市委农工委相关主管处室 83979235

  村干部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政策

  为健全完善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央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村干部工作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报酬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绩效奖励由乡镇(涉农街道)、村统筹解决。村干部工作报酬要与其任职年限、工作业绩挂钩,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一般应不低于所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村干部保障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相结合,鼓励在职村干部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对于符合本市参保政策,且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在职村干部,由市财政按照现行促进就业政策规定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享受政策标准:村干部基本报酬标准,原则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人员,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0元;其他村党支部书记,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0元;其他村委会主任,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0元;交叉任职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0元;其他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0元。

  更多咨询:市委农工委相关主管处室 83979235

责任编辑: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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