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截至2016年12月21日,定州市今年共为1573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035.87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定州市摸索并落实了“三金”和“三机制”,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三金”为工资保证金、工资预储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三机制”分别为公检法与人社部门联合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拖欠薪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以及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