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把64条河流流域分为566段,每段设两名河段长,共新增设1132名河段长。河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镇乡(街道)机关干部担任,每日巡查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同时,出台《怀柔区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及《怀柔区河长制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区、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将河长制考核结果纳入“五个好”镇乡党委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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