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关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在这个新时代,我国乡村治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既有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着不少急需破解的难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着力构建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信法守法为准绳,以崇德向善为基础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农业发展朝气蓬勃,努力使广大农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构建基层组织建设体系
乡村治理繁琐复杂,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只有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乡村治理才会有坚强的领导力量。近年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功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发挥。但也要看到,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和部分农村党员转移到城市,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面临弱化问题。必须根据新时代农村发展实际和乡村治理需要不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体系。一是创新农村基层组织设置。农村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有的地方成立了农村经济合作社,党员从业的流动性增强。要根据党员从业结构的变化和党员流动频繁的特点,探索“村企联建”“合村共建”“支部+协会”“产业党支部”等党建模式,确保基层组织覆盖到农村各类经济和社会组织。二是强化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农村党员教育存在制度不严、方式陈旧、内容单一等问题。可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终端,形成现代化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进农村基层组织治理方式创新。农村基层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他们的诉求越来越多样化,这就给基层组织治理方式提出新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导向,把乡村治理和服务群众有机结合起来,探索联系服务农民新方式。
构建村民自治管理体系
村民自治是国家治理体系与乡村治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40年的实践探索,村民自治逐步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适度分离而又相互制约的结构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健康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繁荣稳定。然而,由于村民自治本身的制度探索性,以及转型期农村利益关系调整和农民思想观念变化等复杂因素的影响,村民自治出现了秩序维护功能弱化等问题。必须立足新时代农民政治参与的新诉求,不断完善村民自治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其治理主体功能。一是完善村民自治运转体系。村民自治组织是联系政府与农民的纽带,只有坚持农民治理主体地位,推动乡村治理高效运转,才能实现国家政策与农民意愿紧密融合。要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保证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决策权、村委会的执行权、监委会的监督权有机统一。二是创新村民自治服务体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承包地“三权分置”,意味着新时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要根据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存共生的新变化,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机制,以优质服务盘活农村各类闲置资源。三是构建村民自治考评体系。一些地方存在村干部民主评议内容不科学、评议标准不明确、评议主体不适当等问题,导致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要建立以广大村民为主体的村级治理考评机制,以村民评价为约束和激励村民自治组织的标准。
构建信法守法行为体系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统筹乡村治理改革的基本方式。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作用。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乡村治理模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长一个时期,规范村民行为的是以宗族为核心的宗法制度。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约束村民行为的传统规约被打破得不彻底,法治构建经常遭遇固有习俗冲击。必须从实际实践入手,通过法治方式来化解和处理农村各种纠纷矛盾,引领村民形成对法的普遍信仰。一是农村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基层政府有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决定着当地村民对法的态度。基层政府在处理农民关注的土地、集体财产等问题时,要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让农民感受到法治好处。二是农村“两委”依法治理。农村“两委”成员和村民朝夕相处,他们的行为模式对全体村民影响至深。要采取有力措施,更新村“两委”班子的思想观念,增强班子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促使他们依法行使职权,管理村务,服务村民。三是村民普法教育。乡村依然是熟人社会,遵循熟人社会的行为逻辑。要针对农民知识结构和认知特点,创新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民主决策、基层司法、法律监督等法治实践活动,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使他们形成信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构建崇德向善民风体系
道德是社会关系的基石,是人际和谐的基础。在现代化浪潮中,长期处于封闭稳定状态的农村受到各种观念冲击,尤其是物质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潮的影响,出现道德迷失和良知迷茫问题。在一些地方,尊老爱幼、邻里团结、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等传统美德不同程度地被丢失了。这非常不利于乡村振兴,不利于农村现代化建设。必须聚焦农村思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努力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一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乡村道德建设的灵魂。将核心价值观写入村规民约,让村民用自己制定的价值规范进行自我约束。坚持教育引导、文化熏陶、舆论宣传相结合,把对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融入到农村生产生活,使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二是弘扬优秀传统美德。传统美德是乡村的精神寄托。作为历代家长教育子孙的训导之词,不少家书家训是修身治家、为人处世的精华,是传统美德的重要载体。要有效利用这些宝贵资源,开展“读家书、学家训”活动,让村民在接受优秀传统文化中实现心灵净化。三是以身边事引领身边人。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爱亲睦邻户”等身边模范的评选活动,以“三句半”、快板、小品、说唱等形式进行宣传,让这些可复制易学习的榜样拥有令人景仰的光芒,推动形成向善向好的乡风民风。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6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49号 京ICP备14010675号-1
中国农村杂志社唯一官网 版权所有 仿冒必究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