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的“三农”工作和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三农”问题仍是制约我国发展的短板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深刻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最集中地体现在农业、农村、农民上。
要着力解决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好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就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尽快补上城乡发展不平衡这块短板。因此,党的十九大郑重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基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到新阶段而设定的一个新目标,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体现了党中央深远的历史眼光,必将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我们农业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思路、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付诸实施、落地生根。
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人才
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得怎么样,说到底,关键在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多次对人才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农业农村人才是强农兴农的根本;建设现代农业,首先要解决好人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10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时指出,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这为我们做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农业部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部党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才思想,以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为统领,注重改革创新,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先后分两批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给予每名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连续5年的专项经费支持,打造了一支由300名杰出人才、3000名团队骨干组成的农业科技创新突击队。坚持向基层倾斜,组织开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一大批活跃在基层一线的农技人员晋升正高级职称。在26个省(区、市)选取有价值观、有精神内核的先进典型村庄,建设了30个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初步建成全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网络。会同中组部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截至目前累计举办培训班800余期,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负责人及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等共8万余名,为农村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带头人。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大多数毕业生留在农村成为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骨干。全面推进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鼓励地方把优惠政策与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挂起钩来。启动实施“全国十佳农民”“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等资助项目,叫响了农业农村人才品牌,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但也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内在需求相比,我国农业农村人才的规模、结构、素质等仍存在不小的差距。按照农业部最新调查数据,2016年末全国农村实用人才总量已接近1900万,但占乡村就业人员总数的比例还不足5%。新型职业农民总量不足,年青后备力量缺乏,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青黄不接”、队伍老化问题严重,农技人员学历、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还没有根本改变。县乡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急需人才严重不足,特别是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尤为突出,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扶贫的需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农业科研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尚未推开,以推广业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准的农技推广人员评价机制还不完善,“招人难、留人更难”的情况还较为突出。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体是农民,受益的主体也是农民。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要加快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符合时代要求的、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农业农村人才,充分发挥好人才在乡村振兴进程中的支撑作用。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突出重点抓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强农战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做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就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高端引领、分类开发,示范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强化“人才先行”在乡村振兴战略全局中的定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人才优先发展,进一步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意识,落实“管行业就要管行业人才”的理念,把培养人才和发挥人才作用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全局中通盘考虑,做到农业农村经济重点工作部署到哪里,人才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发挥人才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产业精准扶贫中的第一驱动力作用,促进形成人才队伍建设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相互促进、良性发展的好局面。
构建有利于人才成长成才的管理体制。推动形成农业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全系统上下协调联动,各种社会主体广泛参与的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农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中的“蓄水池”作用。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探索建立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与经营性技术服务队伍协调发展的新机制。完善农村基层人才服务相关政策,解决好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瓶颈制约问题。
创新对各类人才的培养支持机制。进一步完善符合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特点的长期稳定培养支持机制,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农业科研人才队伍,促进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健康发展。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启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力度,在培训对象上进一步向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在培训区域上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在培训内容上进一步向绿色发展、创业创新等重要主题集中,同时进一步加大培训教材编写和优秀教材推介力度,不断增强培训的精准度和实效性,逐步培养一支有影响力、成长力、带动力和辐射力的带头人队伍。探索建立农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弘扬工匠精神,促进农业技能人才培养,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劳动者大军,全面提升农业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
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人才评价机制。把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际贡献作为衡量人才的基本标准,要求他们“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对不同类型和层次的人才实行分类分级评价。充分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尊重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上的主体地位。完善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及人员聘用、晋升、奖惩、工资待遇等配套措施,增强人才发展活力。
为农业农村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搭建让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的发展平台,建立更加体现人才价值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利用、整合现有各类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在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用地用电、教育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为各类人才在农村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帮助他们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中快速成长。加大人才遴选资助和表彰奖励力度,实施好“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十佳农民”等表彰和资助项目,弘扬劳模精神,树立先进典型,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重视农业、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农业部党组成员、人事劳动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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