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11月下发通知,将从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通知称,专项检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企业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及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人社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以罚款;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通过专项检查,各地要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和涉及人数明显下降、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确保已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及时发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及时解决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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